檢方查出:吳淑珍貪污機要費買金飾鑽戒私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3 18:11:28  


吳淑珍手上的鑽戒竟是貪污“國務機要費”買的。
  中評社香港11月3日電/扁嫂吳淑珍遭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最主要的原因是檢察官查出她從2002年7月起,就使用“國務機要費”購買自己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其中甚至包括鑽戒和衣服。檢察官從查扣的發票中,查出金額將近150萬元遭吳淑珍私用,因此認定這是貪污所得,將她起訴。

  檢察官查出,其中有29張發票是來自吳淑珍自己的花費,吳淑珍至少花了149萬,買黃金、衣服、皮鞋、鑽戒給自己,而這些通通拿來報“國務機要費”,檢方認定涉及貪污。

  起訴書中指出,吳淑珍利用陳水扁請領“國務機要費”的機會,從2002年7月起,開始收集發票,但發票中有她本人和“第一家庭”成員的刷卡消費,2004年7月,吳淑珍買了一顆32萬元的鑽戒,用的是“國務機要費”,去年6月,她買了鑽戒,價值132萬,其中27萬是使用SOGO禮券,檢方認為這是貪污的最好證明。

  檢方查問服飾店和專櫃小姐得知,她們親眼見到吳淑珍自己來試穿試戴,再加上陳水扁二次就訊時表示,的確有饋贈給吳淑珍,吳淑珍把蒐集來的發票放在小信封裡,拿給不知情的“玉山官邸”總務林哲民,再轉交給出納陳鎮慧報“國務機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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