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翻舊帳 赫然發現洩密的源頭正是陳水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07 16:01:26  


  中評社香港11月7日電/聯合報今天的一篇特稿文章指出,陳水扁前天辯白的主軸,即是搬出“機密”、“安全”,強調“有些事進到墳墓都不能講”,甚且反守為攻,指“檢察官未依約定保密”。殊不知,陳水扁通篇辯白的最大罩門,正在於此。

  親綠媒體曾披露,陳水扁7月31日接見綠營“立委”時,即向“立委”出示“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的相關資料。陳水扁還基於“機密”,要求“立委”不要對外透露。當時的報道並指出,陳水扁出示的“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的資料,“主要用於美、日、歐盟等國家”。

  同一天,陳水扁又約見媒體名嘴林建隆、陳立宏等人。陳立宏當晚即在叩應節目中透露,陳水扁與他們會面時,“曾提供若干單據,說明過去相關費用的支領,都只是簽一個領據人的名字,就領走幾百萬元”。

  媒體也報道,8月2日,“扁又約見多位本土大老,再度出示國務機要費及相關機密工作單據向大老說明”,但與會大老全都婉拒、不願查看。

  換言之,7月31日至8月2日這段期間,陳水扁即已涉嫌觸犯洩密罪,大秀機密資料給多名“立委”、名嘴看過,並意圖給獨派大老看。誰才是真正的洩密者或是洩密源頭?陳水扁還好意思指檢察官陳瑞仁洩密?

  進一步言,陳水扁擔心機密給法官或檢察官知悉會洩密,卻絲毫不擔心給須靠“大嘴巴”混飯吃的名嘴與“立委”看會洩密,還有什麼比這更離譜的事?

  更重要的是,起訴書明載陳瑞仁至8月7日才第一次訊問陳水扁,陳水扁那時才向檢察官“提出‘甲君’之領據影本三紙及曾天賜之工作紀要影本五紙以佐其說”。但8月20日,親扁的媒體卻指查黑中心已掌握一批協助台灣蒐集外交情報工作者以“代號”簽收的領據,他們對外蒐集外交情報工作的區域,“主要分成美國、南太平洋地區、東北亞國家及中南美洲”。

  事實上,類似的說法在該媒體報道前,只出現於先前扁對他人洩密之時,陳瑞仁的起訴書也未見,到底誰才是最可能的洩密者?大概小學生都能做出判斷。

  文章指出,陳水扁為何會在那段期間如同“急病亂投醫”般的“找人洩密”?從陳瑞仁的起訴書中,即可一窺梗概:原來,7月31日檢方查扣了“總統府支出憑證粘存單”、“總統秘書室經費支付報告單”、“總統府粘貼憑證用紙”及其上所附之發票原本等足以證明吳淑珍拿假票的“鐵證”,以“陳律師”之精明,當然得設法想詞開脫。

  至此,台灣老百姓難道還要被扁騙了嗎?明明扁將機密洩漏給立委、名嘴在先,甚且內容可能還比提供給檢察官的更多;明明檢察官起訴書白紙黑字僅提“甲君”,甚且還提出多達十四項的佐證證實“甲君”一事“純屬虛構”,但扁就是硬拗栽贓,將洩密責任全推給已將機密資料封存的檢察官。

  文章說,當陳水扁前天義正辭嚴的宣稱不能為了個人出賣台灣時,事實是,扁早已經為了他個人出賣了台灣,未來,其實也沒有什麼好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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