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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手上的鑽戒,是陳水扁用“國務機要費”購買後送給她的。陳水扁說,“國務機要費”沒有一分錢落在自己的口袋。 |
中評社香港11月9日電/陳水扁被檢察官查出使用“國務機要費”支付了一只一百三十二萬七千五百元的名貴鑽戒部分價款,但這只戒指到底送給誰,扁當局前天在二十四小時內出現五種說法,加上陳水扁先前兩度應訊的不同供詞,版本多達七種。
在野黨痛批,“總統府”的七個版本之間相互矛盾、破綻百出,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昨天就譏諷陳水扁“像玉山官邸窗戶上的一隻無頭蒼蠅,飛來飛去”,“立委”蔡錦隆也指出,陳水扁根本就是“說謊不打草稿的白賊七(台語,意指謊話連篇的人)”。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根據Tiffany內部人員透露,吳淑珍本人在麗晶店內套量戒圍尺寸是三號,比一般人稍細,且並沒有回公司修改的紀錄,換句話說,這只一般人戴不進去的鑽戒,應該仍在扁嫂手上;而檢視吳淑珍在公開場合佩戴鑽戒的照片,唯有在陳致中婚禮時,吳淑珍戴過一只鑽石戒指,但和內部人員形容的戒指不同,至於這只鑽戒的真正流向,恐怕要等“總統府”第八版本說明。
報道說,這次“鑽石疑雲”,起因是檢察官陳瑞仁在偵查“國務機要費”案中,發現吳淑珍曾在二○○五年六月上旬購買了一只價值一百三十二萬七千五百元的Tiffany高檔鑽戒,其中有二十七萬六千兩百三十五元是用SOGO禮券購買,這些禮券最後被拿來核銷“國務機要費”。
陳水扁八月七日第一次應訊時,向檢察官堅決否認其家庭成員曾用“國務機要費”購買首飾、衣物等個人用品;但隨後在十月二十七日第二次應訊時,由於檢察官清楚提示證據,陳水扁改口說,“是我饋贈給她(吳淑珍)的”。
前天上午,“總統府”官員以匿名和具名方式,先後出現了五種說法,但繞了一大圈,卻重新回歸到第一版,讓人眼花撩亂、嘆為觀止。
事實上,“總統府”最近兩度在發言出現類似狀況,都和吳淑珍有關,這次是目前還在上演中的“鑽戒哪裡去了”疑雲,上一次則是官邸收受SOGO禮券案,也是一變再變,版本多到令人目不暇給,陳水扁的公信力也蕩然無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