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馬英九特別費案負責 鄭安國請辭獲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15 21:44:07  


鄭安國請辭獲准,以示為特別案負責。(中央社圖)
  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中,原市長辦公室承辦科員余文報銷市長特別費過程有行政疏失,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為負起監督不周責任,今天向市長馬英九請辭獲准。台北市府相關官員傍晚證實,馬英九已經准予辭職,遺缺暫由市府秘書長李述德代理。

  據報道,鄭安國回應時說,他身為市長辦公室主任,對余文有督導不周責任,因此,今天上午主動向馬英九自請處分並提出書面辭呈。余文自2003年1月起至2006年6月,3年6個月期間,承辦核銷馬英九特別費過程,貪圖省事,拿自己或他人的大額發票,代替小額零星發票報銷特別費。

  鄭安國則是自2004年10月擔任市長辦公室主任,余文過去約有1年10個月時間貪圖省事報銷特別費,與鄭安國無關。

  不過,鄭安國在答覆記者詢問時說,雖然以前的事與他無關,但他2004年10月到任以來,未能阻止余文的行政疏失繼續發生,感到相當遺憾,因此,向馬英九提出辭呈,以示負責。

  台北市政府調查,余文貪圖省事報銷市長特別費,3年6個月期間,每月約報銷新台幣一萬元、兩萬元,累計金額約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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