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為凸顯台灣的各級首長特別費都有問題,民進黨“立委”昨天控告歷任“副總統”、“五院院長”等26人涉貪瀆,包括曾任“副總統”的李登輝、李元簇。接近李登輝的人士今天放話說,1997年7月之後的“副總統”才有特別費,李登輝、李元簇都沒有特別費問題。
相關人士表示,1997年7月,當時兼任台“行政院長”、“副總統”的連戰,行文給李登輝的“總統府”,要求編列“副總統”特別費,一個月新台幣30萬元,在此之前,“副總統”都沒有特別費;民進黨籍“立委”不瞭解“副總統”特別費過程,才會按鈴控告李登輝、李元簇涉貪瀆。
該放話人士說,李登輝1984年至1988年擔任“副總統”,李元簇的任期是1990年至1996年,兩人都沒有“副總統”特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