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維護農民工權利 要求多細都不過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04 11:48:00  


  中評社香港12月4日電/《新京報》今天發表題為“維護農民工權利 要求多細都不過分”的社論,指出正值嚴冬,取暖問題自然要成民生大事。在冬季取暖的困難群體中,農民工無疑是突出的一類,那些在工地臨時住宿的農民工們更是令人擔憂。

  對此,北京市建委有關人士表示,冬季施工工地必須有採暖設施,工地宿舍室內溫度若低于16攝氏度,將責令停工並記入相關違規記錄。此外,市建委將在全市範圍內的工地推廣微型集中供暖。
  
  社論指出,規範工地宿舍采暖,無疑是北京向農民工表達人文關懷的又一大舉措,並且這種關懷並不是一時的權宜之舉,更不是道義和口頭上的“軟關懷”,而是成了硬標準———不供暖,就停工!在這種“人文標準”下,工人的冷暖高過了城市的建設,真正體現對人的尊嚴、人的價值、人的權利的重視。而這,就是建設“人文北京”的精髓所在,因爲生命的尊嚴决定著城市的文明品質。
  
  既然取暖可以成爲“人文標準”,可不可以推而廣之,把工地農民工生活起居基本的人性化需要,都變爲不折不扣的“標準”來執行呢?
  
  社論表示,國家統計局今年10月份的一項調查顯示,進城農民工對自己的醫療、住宿、飲食狀况最不滿意,對生活條件感覺良好的農民工只占被調查者總數兩成多點。一些新聞報道也陸續曝光了一些工地農民工不堪的生活:北京今年年初發生了農民工被迫吃工頭剩飯剩菜的事,而媒體調查發現,竟有兩成農民工吃過剩飯菜;許多工地食堂的衛生情况也令人堪憂,有農民工反映,“吃的土豆從來沒有去過皮”,“米飯剛從食堂裏打出來時就能聞到一股黴味”,“很多工人,一個月都要得上幾次腸炎”……
  
  工地農民工的住宿條件也不容樂觀。非典時期,有關部門高度關注民工住宿問題,下文取消大通鋪,要求改善民工住宿條件,並動了真格兒,開展大檢查,多個不達標的工地被停工。而非典過後,農民工的住宿問題似乎逐漸被遺忘,很少聽到這種大檢查以及住宿條件惡劣的工地被停工的消息了。今年8月有媒體報道,某處工地27名民工竟然連睡大通鋪也成爲“奢侈”,他們被安排露宿在天橋下,若遇上大雨將蹲到天亮。而包工頭稱,“這是正常的住宿條件”。
  
  每年夏天,北京一些河流湖泊都會發生溺水死亡事件,細心人會發現,死者多爲農民工。爲什麽?住宿條件太差———幹了一身汗和灰塵,洗澡却太難了,宿舍裏蚊蟲肆虐,熱得沒法呆。所以,一些農民工爲圖一時凉快,就下河游泳,不幸殞命。去年夏天,京密引水渠頻頻發農民工溺亡事件,有媒體前去調查,發現引水渠邊某工地“蒼蠅、蚊子飛舞的工地厠所兼洗澡間,上千人洗澡却只靠兩個凉水管”。
  
  社論指出,這種夏日中的煎熬,豈是平常人所能想像?
  
  農民工在城市建設的工地上流血流汗,貢獻巨大。然而與此相對應的,他們却是進城農民工群體中生活最困苦的一部分,成了弱勢中的弱勢。城市是否應該對他們有所愧疚呢?所以,政府有必要設立相關“人文標準”,它不僅應包括冬天的室溫,也應包括飯菜的營養、潔淨,還該包括住宿的基本條件和必備的洗浴衛生設施等。
  
  社論稱,也許會有人擔心,如此立規是否過細過濫,是否有點小題大做?我們想說的是,從維護人的基本尊嚴、人的基本權利的角度出發,這樣的要求無論多麽細緻,都絲毫不過分。
  
  事實上,在此標準之外,政府還應完善與此相關的舉報重獎、違者必重責的相關法律法規。因爲,關于農民工務工場所的衛生條件、住宿條件等,北京市建委此前已經發布過相關政策要求,但從媒體反映出來的現象來看,無論是執行的情况,還是查處的情况,都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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