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郝龍斌特別費說謊 郝陣營反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07 16:19:16  


  中評社香港12月7日電/民進黨提名台北市長候選人謝長廷今天再提首長特別費,指國民黨籍對手郝龍斌先前所說“沒用完的首長特別費都繳回”,直斥是說謊,要求郝龍斌應該說明清楚。郝龍斌競選總部說,郝龍斌按規定使用環保署長特別費,實際使用多少就是多少,沒用完時,就按規定繳庫。

  謝長廷“每日一問”記者會,將議題鎖定在首長特別費。對於郝龍斌在十一月二十日接受媒體採訪時,對特別費用途的說法,謝長廷指出,“審計部”查核首長特別費不需憑證部分,全臺灣沒有一個首長繳回,證明郝龍斌說謊。

  聯合晚報報道,謝長廷說,郝龍斌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離開環保署長一職時,連先前五天的特別費都依比例領出,其實是“全部領光,一毛不留”。謝長廷要求郝龍斌公布是那一筆的特別費曾繳回,如果是他說錯,願意公開道歉。

  至於自己擔任高雄市長六年多任期特別費使用,謝長廷是有備而來。他公布詳細的高雄銀行戶頭與存款明細,包括薪水、原本存入款項,總計約新台幣三百多萬款項的異動,強調任期內存款餘額沒有增加、沒有用於私人生活、也未申報財產。

  另外他在去年一月十五日出任“行政院長”,當月的市長薪水大約十七萬元,也全部捐給特殊疾病羅倫佐基金會。謝長廷指出,政治人物發言要格外謹慎,因為都需要經過社會檢證,特別“誠實”絕對是大事,攸關人品,也是面對人民應有的態度。

  郝龍斌競選總部回應說,郝龍斌擔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兩年八個月,每月首長特別費約新台幣七萬元,總計約兩百二十四萬元,其中,需領據與不需領據特別費各占一半。不需領據部分,按照環保署會計室規定,領取現金,多數用在民意代表、環保署同仁等紅白包,少數用在辦公室雜支。

  郝龍斌競選總部說,需要領據部分,多數用在與學者專家、工作同仁餐敘及致贈紀念禮品,一切按規定使用,沒用完時,就按規定繳回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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