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判司法黃牛案輕罪 陳哲男一審領刑十二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13 18:55:06  


  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台灣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的兒子陳其邁協助陳菊奪得高雄市長後,民進黨政府今天以最輕的司法黃牛案,判處陳哲男十二年有期徒刑,而其犯罪所得新台幣六百萬元追繳發還前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但陳哲男被控赤崁內線交易部分,法院判決他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書指出,梁柏薰於2002年間因偽造文書、銀行法分別被法院判決有罪,他擔心身陷囹圄,乃極思解決之道。恰巧他於同年透過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介紹,在台北市桃山日本料理餐廳結識陳哲男。

  2002年6月間,陳哲男適逢母喪,梁柏薰知悉後,隨即簽發面額一百十一萬元的奠儀;同年九月,梁柏薰約陳哲男在女友陳麗香住處見面,討論如何處理官司。陳哲男以安排陳水扁參與司法訓練所開訓典禮,展示自己身居高位,並誇口自己有豐沛司法人脈,定能擺平官司。

  梁柏薰為求脫罪,當場開出兩張面額三百萬元的支票交予陳哲男,隨後前往大陸,陳哲男為避免遭到查察,將這筆款項匯入楊振豐及女友劉幸宜的帳戶。不料,梁柏薰兩件官司分別在2003年間判刑確定,梁柏薰父親梁益田多次帶著兒子梁陽明到“總統府”找陳哲男理論,陳哲男均以各種藉口搪塞。

  直到今年三月,梁柏薰在大陸透過台灣媒體聲稱要返台接受執行,陳哲男與楊振豐等人開始商談如何應付檢調,並找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李文成共同在遠企飯店商議。陳哲男請求楊振豐幫他扛下一切案情,但檢方抽絲剝繭後,查出詳請,依法將他起訴。

  另外,檢方認定,陳哲男利用“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與赤崁公司董事長陳家駒、總經理謝世芳及特助王為政等人會面時,得知赤崁公司重要訊息後,進場買賣股票並獲利一百六十餘萬元,依違反證交法起訴。但合議庭認為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同案的凱薩三溫暖負責人楊振豐被控偽證罪部分,合議庭認為他在審理時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並依協商在報紙刊登“人民有依法作證之義務與權利”半版廣告,僅判處他一年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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