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6日電/菲律賓《世界日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上午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一案被告陳水扁老婆吳淑珍等四人,引起轟動,被稱為“世紀審判”。昨天上午九時三十分,吳淑珍在安全人員、醫護人員和隨扈的簇擁下抵達法院,以被告的身份受審。吳淑珍和其他三名從犯表示不認罪。審訊期間,傳出吳淑珍身體不適,其隨扈馬上把她送到台大醫院搶救。經醫生護理後,已經轉危為安,現在醫院休養。
社評表示,法院開庭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一直想方設法,企圖尋求“釋憲”,阻擾法院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一案。但是,鐵案如山,證據確鑿,檢察官已經起訴吳淑珍等四人,最後法院還是頂住壓力,如其開庭,對吳淑珍一干案犯進行審訊。法院的決定是正確的,吳淑珍是陳水扁的同謀,貪贓枉法,不加以審判,天理難容,無以對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作出交代。
在吳淑珍出庭應審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其律師團絞盡腦汁,想出種種的計謀,採取拖延、轉移視線等策略,試圖減輕吳淑珍的罪責。在這些計謀中,律師團打出“先程序,後實體”的訴求,在法庭上與法官就程序問題糾纏不清,並且不遵照法庭的紀律,搶先發言,終於受到法官的斥責。
社評說,吳淑珍在法庭給她休息十分鐘的時候,突然傳出身體不適,好像要昏倒的樣子,其隨扈沒有得到法庭的許可立即把她抱到在樓下等候的救護車,然後風馳電擎般送到台大醫院治療。這些動作是否有造作之嫌?實在值得懷疑,法庭對此不能加以注意,以防被告及其律師耍弄花招。
在這起案子中,別告及其律師團的策略是:使法庭不能如期開庭審理這起案子是上策;如果不能達到目的,應該想辦法讓吳淑珍不必出庭,這是中策;如果法院開庭,而吳淑珍必須出庭受審,最後被判罪,這是下策。昨天以“身體不適”為由一鬧,結果是,吳淑珍被送到台大醫院睡大覺,目的達到了。
法院定下週五繼續開庭審理這起案子。屆時,吳淑珍會出庭麼?台大醫院昨天說,要等醫療小組評估後再作決定。很有可能,在醫院的“護理”下,屆時以身體不適為由,可以理直氣壯地不出庭。
社評表示,其實,陳水扁及其家人因“國務機要費”一案已經聲譽掃地,顏面蕩然無存,是否有罪,公道自在人心,人民已經定了他們的罪,把他們夫婦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當然,在現代社會,尤其是在一直強調法治的台灣,還必須循法律途徑來處理這個問題。這個時候,全世界的眼光都集中在台大醫院和台北地院上面,看台大醫院如何“護理”吳淑珍,看台北地院法官如何扮演“包青天”的角色,使“國務機要費”真相大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