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繼續審理 吳淑珍律師不得抗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22 10:09:32  


台灣“國務機要費”案今天開庭不到半小時,已有進展。
  中評社香港12月22日電/台灣“國務機要費”案今天開庭不到半小時,已有進展。法官經裁定“違憲”的理由不足,繼續審理,辯護律師不許抗告。

  上星期開庭時,辯方律師擺出的策略是質疑審判的違憲問題,主張停止審理。今天一開庭律師又搬出這個護身符。然而法官當機決斷,引用刑事訴訟法404條,指出審判沒有違憲問題,並裁定繼續審理。

  根據法律程序,法官的裁定等於最後決定,必須遵守,律師不得抗告。

  但是辯方律師團仍然糾纏不休,繼續提出抗議。有律師起立抗議,法官於是6次以嚴厲的口吻叫律師“你請坐!”才使律師坐下。

  据了解,目前辯方律師還在“違憲”問題上與法官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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