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引莊子 痛斥趙氏父子權貴犯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27 22:13:00  


竊國者諸侯!台開案法官:就是權貴犯罪!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親家趙玉柱罪成判重刑!
  中評社香港12月27日電/備受矚目的台開內線交易案,今日下午一審宣判,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檢方求刑九年,台北地院今天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六年、併科罰金三千萬元;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判刑八年四個月、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中時電子報報道,法官在判決書中引用莊子胠篋篇指出,權貴者享有社會高名度及影響力,不應恣意妄為,甚至犯罪,破壞人民對公眾人物的信賴;且該案被告因涉及內線交易,不僅損害個別股東權益,同時助長社會“攀炎附勢”或“攀權附貴”的不正風氣,更破壞“國家”廉潔效能,因此有從重量刑的必要。 

  多達二十三萬字的判決書指出,趙建銘犯案時為台大醫學系畢業,智識程度明顯高於一般社會大眾,對於政府禁止內線交易行為應有相當認知,但他竟不潔身自愛,利用權勢獲取台開股價的重要訊息,買賣台開公司股票進而獲取鉅額獲利,為典型權貴犯罪類型,以“擬制性交易所得”,計算犯罪所得約為四百二十七萬元。 

  而趙建銘在法院審理期間僅辯稱“未注意自己身份隨便與人吃飯”,顯見犯後仍無悔意,因此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六年。判決書還特別指出,在此案之前,島內的司法實例上,內線交易案最重為判處三年十個月。 

  判決書也指出,趙玉柱為國小退休校長,對於政府禁止內線交易行為也應有相當認知,但他以第一親家身分,利用社會攀炎附勢或“攀權附貴”的不正風氣,四處兼任顧問及積極介入關說政府人。 

  判決書表示,趙玉柱還利用持有台灣省體育會捐助款的機會,加以侵佔,又與自己的兒子以特定人買賣方式,自彰銀購買股票,以“擬制性交易所得”計算犯罪所得為四百二十七萬元。 

  而趙玉柱在法院審理期間,除否認犯行為,還辯稱“台開案是三合一人為陰謀、政治惡鬥下的傑作”,企圖以政客手法將自身犯行導向政治惡鬥,顯見其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因此就依內線交易、公益侵佔罪從重量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三年,合併計算判刑八年四個月。 
 
  另外,同案案犯游世一、蘇德建各判刑四年三個月,游世一併科罰金六千萬元,蔡清文因向檢方自白,求處兩年,但符合減刑要件,得以緩刑四年,另兩名被告耐斯企業陳鏡堯被判刑期兩年、洪敏森遭判一年六個月。七名被告全部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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