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提醒吳淑珍:若身體許可應即出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29 19:42:03  


  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陳水扁一家涉入的“國務機要費案”,台北地院今天第三度開庭,扁妻吳淑珍以健康為由二度請假。檢、辯經激烈攻防已於中午結束庭訊,決定明年一月十二日再開庭。合議庭審判長要求請律師轉話給吳淑珍,若她身體許可,應該出庭應訊。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第三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四名被告中,吳淑珍缺席,只有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總統府”第三局出納陳鎮慧三人到庭。

  台北地檢署蒞庭公訴檢察官原本有張熙懷、楊榮宗兩位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林達、張友寧三位檢察官,張熙懷因病請假,由楊榮宗等四人上陣。

  據中央社報道,檢、辯雙方上午開庭過程中,有關“國家機密”攻防成為爭議焦點,並展開唇槍舌戰,數度針鋒相對,不過,對公訴檢察官向合議庭申請保全證據,請求即刻到“總統府”調閱、扣押“國務機要費案”六項事實資料,仍遭駁回。

  審判長蔡守訓認為,檢方所需資料,只要請“總統府”再用函復方式即可,決定駁回檢方申請。全案中午庭訊結束,決定明年一月十二日再開庭,合議庭並請律師轉達吳淑珍,若身體許可,應該出庭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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