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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在○五年參加特首選舉時,向選委會成員發表參選理念。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月20日電/香港政府昨日刊登憲報,宣布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為時兩周,由二月十四日至三月一日為止,所有候選人需要取得不少於一百名選委會成員的提名簽署。
根據昨日刊憲的公告,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已定於三月二十五日舉行,而行政長官的提名期,扣除公眾假期共十一天,由二月十四日起至三月一日止。任何候選人取得不少於一百名選委會成員的提名簽署,均可於上述時段內將提名表格遞交給選舉主任。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湯寶臣法官為選舉主任,而選管會也於昨日發出新一套《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
三月二十五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投票及點票地點均安排在位於大嶼山的亞洲國際博覽館。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今屆點票將取消以往的“唱票”安排,所有有效的選票將先按選民在選票上所填劃的選擇,分別放入點票枱上的各個透明塑膠盒內,以人手點算,有問題的選票則由選舉主任裁決其是否有效。雖然選票上不會印上候選人的照片或所屬政黨,但投票站外會有候選人簡介單張的放大本供選民參考。
若行政長官選舉出現多於一位候選人,首輪投票將於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至十時舉行,如未有候選人能成功當選,則進行第二輪投票。若經過第三輪投票仍未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支持票,則於翌日繼續進行更多輪的投票。若只有一名候選人參選,則取得有效票總數一半或更多的支持票即可當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