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納稅成本全球第八?國稅總局:這不科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2 09:27:09  


  世界銀行與普華永道聯合發佈調查報告,稱中國納稅成本排名全球第八。據瞭解,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對此並不認同,認為其統計方法、計算方法以及採納數據等都不科學。目前,國稅總局正在對調查報告進行修正,“希望拿出更有說服力的數字”。 

  國稅總局人士稱:“中國納稅成本全球第八”說法不科學 

  ●“中國稅收成本高居全球第八!” 

  世界銀行與普華永道近日聯合公佈了一份全球納稅成本的調查報告,中國內地由於“每年872小時的納稅時間、47項需繳納的稅種、77.1%的總稅率”,在175個受調查國家(地區)中,排名第168位,納稅成本高居第8位。 

  這一排名公佈以後,“中國稅務條目繁瑣,納稅手段落後”的聲音甚囂塵上。但記者在採訪國稅總局時,相關人士明確表示,該排名“不科學”。 

  “這一數字很難囊括中國所有納稅人的信息。目前中國有幾千萬個納稅人,外資只占20萬戶,外資的稅收也只占20%左右,如果這個統計報告是指整個中國納稅人的納稅成本,應該由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統一進行統計更為準確。”1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一位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國家稅務總局計統司已經對這個調查報告進行了批駁,這份調查報告不僅在統計方法上有問題,有些計算方面也不科學,採納一些數據也不全面。 

  “國家稅務總局正針對該調查報告進行充實和完善,希望拿出更有說服力的數字。”該人士介紹說。 

  ●“問題報告”從何來?

  1月11日,記者向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求證該調查報告的出處。“這份調查報告應該是世界銀行總行做的,我們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沒有收到過這份調查報告。”世界銀行中國代表處的對外事務官員說。 

  “此調查報告是按總稅率、納稅次數、企業年花費時間等幾個項目定量指標對175個國家進行排名比較得出的排序。”該事務官員解釋說,出臺這個報告的目的是讓各國的政策制定者拿自己國家的稅收征管的業績和其他國家做比較,學習全球最佳經驗,決定稅法改革的優先順序。“對那些改革稅法力度最大國家的最佳做法也都有展示。” 

  該調查報告顯示,在被調查的175個國家(地區)裏面,企業平均每年要填35頁的納稅申報表,但各國之間差別很大,比如說喀麥隆需要填172頁,而奧地利只需要填17頁。在被調查的175個國家中,在遵守所有稅收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年均納稅需要花332個小時,其中巴西耗時最多,是2600個小時,而瑞士只有68個小時。 

  調查報告還顯示,中國公司每年因納稅花費872小時(增值稅384小時,社會保險和住房基金288個小時,企業所得稅200個小時);每年共需要交稅48次(比如增值稅一年要交12次,土地使用稅1次,財產稅1次,印花稅2次,教育稅是13次等);中國的總稅率是77.1%。 

  “這份調查報告其實是世界銀行總行做的一個獨立調查,他們在做調查的過程中,因為普華永道在稅務市場上是咨詢業全球領先的機構,有一些數據是我們給世界銀行提供的。” 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分所負責媒體聯絡的某人士告訴記者,“我們目前也沒有收到總部下發的這份調查報告。如果想瞭解這份調查報告的詳細情況,必須要請示普華永道的上級機構。” 

  ●“77.1%的總稅率肯定不準確” 

  納稅成本是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為納稅而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與本期實繳稅收之比。納稅成本也被當作奉行成本,就是納稅人遵守稅法的規定,履行自己納稅義務所需要額外追加的成本。 

  由於納稅成本的統計較困難,往往易被人們忽視。國內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此次世界銀行與普華永道聯合公佈中國的納稅成本全球第八,尤其是定量指標77.1%的總稅率數字的由來,讓他們不敢苟同。 

  “世界銀行與普華永道聯合公佈的中國77.1%的總稅率肯定是不準確的,這種算法從經濟學方面看有很大問題。這個綜合負擔率是以總收入還是總所得計算出來的?如果是以總收入進行計算的,一定是一個非常大的稅負,數字也一定是大錯特錯;如果是以總所得計算,還需要換算成收入率,需要一些數據模型進行換算才能得出來。”國家稅務總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記者分析,因為各國的稅制結構不同,不同稅種的稅率確定也不一樣,稅率有比例稅率、超額累計稅率、超額累退稅率等各種各樣的稅率,如果對這些稅率進行簡單的累加,然後互相比較,這是很不科學的。 

  “稅種之間的稅率是不能簡單相加的,把不同稅種之間往一起相加,國際上也沒有這種加法。77.1%的總稅率的算法是不科學的,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47個稅種怎麼算出來的” 

  在世界銀行與普華永道進行調查的175個國家(地區)中,香港也位列其中。有人對調查報告中的內地和香港進行比較,“香港的公司僅需要繳四項稅,而大陸的公司則需交納四十七個稅種”。 

  “就稅種而言,中國目前應當是二十四個稅種,不知47個稅種是怎麼計算的。就稅制本身的複雜程度所導致的納稅成本來講,我們國家不應該算是高的,最起碼與很多發達國家相比,不算高,比如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是綜合所得稅制,有更多、更複雜的扣除。1994年的稅制改革,將中國原有的37個稅種縮減到23個,雖然我們國家目前仍有二十幾個稅種,但如果與世界主要國家進行對比,就稅種數量而言,並不是特別多。調查報告說香港只有四個稅種,把香港和內地做比較,但香港只是一個城市,這兩地方沒有可比性。”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副研究員張斌向記者分析。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人士進一步向記者證實:“中國的稅制沒有美國複雜,美國兩大本兩、三千頁16開版本的稅法,每年都要進行修訂調整,美國沒有任何一個稅務官員能夠把這兩本書全部弄懂,都只是瞭解自己負責的那一小部分。研究反避稅的,也只是瞭解反避稅的信息,其他稅法可能就不知道。而中國目前稅制立法層面的內容相對簡單,一個所得稅法也就幾十頁碼。至於從登記、申報、徵收、檢查、責任評估、稅收爭議,最後到稅收保障六七個環節的徵收管理,最近幾年我們也都進行了信息化工程處理,已經優化很多了。” 

  ●專家觀點

  主持人: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嘉賓:

  周天勇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

  張斌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副研究員

  沈家銳 江蘇省連雲港市國稅局註冊稅務師

  杜偉 北京某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記者:您認為中國的納費成本高嗎?目前中國的稅種設計是否合理?

  周天勇:中國納稅成本高是事實,而且費項太多。 費實際上是一個“准稅”,凡是政府部門徵收的,都應當叫稅,費和稅現在只是叫法不同。需要關注的是,現在政府的幾十個部門都在收費,交費要跑許多個部門,成本之高可想而知。比如高速和一、二級公路收費,別的國家沒有設卡,車輛就不用在那裏停,車速就能大大提高,耗油就會降低。而我們國家現在幾十公里就有一個收費站。除了耗油成本,收費站人員的工資也要發放,這些都是納費成本。實際上,公路交費可以改成燃油稅,燃油稅加油的時候就交了,沒有必要再設卡增加納費成本。

  要改變當前納稅、納費成本高的現實,一是取消許多不合理的收費,比如工商、質監、城管、交通運輸管理、醫藥食品等這些執法部門的收費都應取消,這些部門也不應當靠收費罰款來養自己;二是一些費可以改稅,比如社保這些收費應當改成稅,交稅只跑一個部門就行了;三是要發展電子繳納系統,達到網上支付。

  張斌:中國目前納稅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在稅收法律法規的制定環節,許多稅法條文的原則性規定比較多,對現實征管中存在的許多問題需要採取通知的方式進行後續的具體規定,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稅務條文的繁瑣;二是在納稅服務方面,徵稅機關應當進一步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採取各種方法,如電話報稅、網上報稅等技術措施減少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另外需要提高稅務機關依法徵稅的水平,增加徵收管理的透明度,儘量減少征管機關的自由裁決權。

  雖然我們國家目前有二十幾個稅種,看起來比較多,但是作為一個大國來講,我們的稅種設置基本上是合理的。但也應該看到,儘管這些年中國對稅制進行了一些改革,但是某些方面和一些發達國家相比,肯定還是有一定的差距,也需要進一步改進,有些稅種可以進行一些改變和調整,有些稅種是可以簡化合併,如大家普遍關注的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合併。再比如目前的房地產稅收和車船使用稅等稅種,仍然區分內外資進行徵收。一些稅種,如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房地產稅,目前只對外資徵收。這些稅種的合併和簡化,應該是一個改革的方向。

  杜偉:我認為目前納稅的隱性成本很高。因為我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必須買稅務機關一套軟件系統,計算機、軟件、打印機、掃描儀等必須得配置。現在發票都是機器打印的,如果不買這套系統,就開不了增值稅發票。而且每年還必須為系統的維護交幾百元錢。維護費不算什麼,最要命的是如果開發票出了一點差錯,要撤消就得跑稅務局。前不久,我們公司專門負責報稅的會計,在開工資收入發票的時候出了一點差錯,為了撤消發票,她花了大半天去稅務局辦撤消手續。

  現在最繁瑣的就是開發票了,而且現在的發票限額很低,發的都是萬元版的發票,我們有時候做一單20萬、30萬的生意要給客戶開20、30張發票,幾乎是一本發票。另外,目前中國的稅制設計也比較複雜,不同行業有不同的稅率,我希望國家把稅率統一,不要分一般納稅人和小額納稅人了。

  沈家銳:雖然納稅成本沒有像普華永道報告說的那麼高,但我在日常工作中,也經常聽到納稅人尤其是一些中小企業反映納稅成本高的問題。因為國地稅分家,按稅種劃分各自的管轄區域,對納稅人來講,兩個地方都要去交稅,難免會增加納稅成本;此外,因為這些企業比較小,資金力量不夠雄厚,也不得不專門安排跑稅的會計,無形中增加了人力成本,再加上其他方面的稅費支出也比較多,讓發展中的中小企業感覺到了一些壓力。今後可否嘗試對有些稅種進行一些調整,該簡化的簡化,該合併的合併,使稅種更少,優化繳納程序,以減輕企業的負擔。

  記者:很多人認為國、地稅分開使稅收成本增加了。國稅、地稅該不該重新合併?我們在進一步完善稅收體制上還有哪些事要做?

  周天勇:我認為國稅、地稅分家是導致納稅成本高的原因之一。有些國家也有聯邦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但都是互不搭界的,效率比較高,比如美國有些地方政府不成立稅務局,就委託聯邦稅務局收稅。中國的國稅、地稅分家之後,感覺還是不順。因為好多稅都是共享的,一個稅要國、地兩個稅務局收。其實有些稅一個部門收就可以了,然後採用電子劃帳方式,按比例劃走就行了,比如說增值稅,中央收了以後,75%留歸中央,25%劃給地方,別的共享稅也可以採用這種方式。

  張斌:國、地稅機構的分設是分稅制財政體制本身所要求的。在1994年之前的財政包乾體制下,稅收的徵收權主要在地方政府,地方獲得收入後,按照同中央事先約定的分成比例(各省不一樣)再交給中央。在這種體制下,地方有很強的動機隱瞞自己的稅源和收入,減少向中央交納的財政收入,這對稅收秩序和中央財政收入造成了很大影響。當時表現為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重持續下滑。為了改變這種情況,1994年,中國進行了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明確規定了中央稅、地方稅和共享稅(比如增值稅75:25分成)。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使中央財政收入的比重迅速提高,1993年中央財政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為22%,1994年改革後即上升到55.7%,2005年這一比重為52.3%。

  徵稅機構的分設,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增加了納稅人的納稅成本。但機構的分設是分稅制財政體制本身所要求的,從長遠看,也是非常必要的。隨著省以下財政體制和地方稅體系的逐步完善,尤其是以物業稅為中心的地方稅體系的構建和地方稅收立法權的擴大都在客觀上要求繼續保留相對獨立的地方稅征管機構。因此,在完善地方稅體系,擴大地方自主權的大背景下,需要讓地方保留相對獨立的征管機構。

  杜偉:我贊成國地稅機構重新合併。我們企業上繳的稅中,有交給國稅的,也有交給地稅的,現在存在的問題是,國稅局查了我一筆帳,地稅局還要查,我們要忙於應付兩個部門。我也不知道兩個部門為什麼要分家,對我們來說,反正錢都是交給國家的,國、地稅部門自己回家分不就完了嗎。

  沈家銳:我認為國、地稅合併,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納稅成本高的問題。1994年進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是與分稅制財政體制相適應的,改革後的財政體制,在稅收征管上則成立了由中央垂直管理的國家稅務局和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地方稅務局,保證了中央財政的收入。這個大方向是對的。即便從納稅成本的角度來看,國地稅分設所造成的納稅成本增加的問題,也不能簡單地以合併國地稅機構的方式解決,而應從協調、規範國、地稅征管程序、建立合理、高效的稅收征管方法入手。如建立國地稅的徵稅信息共享平臺,優化稅務稽查效率,建立高效、公正的稅收爭議解決機制等。(來源: 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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