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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陳水扁甲君之說被推翻 就是A錢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2 08:32:17  



  陳瑞仁指出,現在密封(卷宗)並不表示那是機密,只是尊重當事人,反正就由法官來決定。機密核定應該是“總統府”當初在立案時,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賦予它機密等級,而不是檢察官賦予它機密等級,最後由法官判定。他(法官)如果沒有把握,可以先開一個不公開庭,大家都來看卷宗,看哪一部分與案情無關,比方說機要費裏面有幾件用在秘密外交,也就是當時確實有把錢花出去了。 

  審國務費 可開不公開庭 

  陳瑞仁表示:“其實我們根本不會去認定它是否是機密,是否機密並不重要,而是說你用別人的發票領到的錢有沒有花出去,是放在自己口袋,還是有再花出去。沒有花出去,就是自己A掉了。只是陳水扁在解釋錢有花出去的時候,提到有所謂秘密外交,並不是檢察官自己去問的,我們怎麼會笨到去刺探‘國家祕密‘?我們問陳水扁怎麼把‘國務機要費’花出去的,他講花在六件(秘密外交),其中有兩件的錢真的出去了,我們接受了。可是其他他編造的‘甲君’部分,我們認為那是假的,那本來說給甲君的錢,既然被推翻掉了,我們當然認為是你A掉了。” 

  政治立場深綠的陳瑞仁,談到起訴吳淑珍、並將陳水扁列為共同正犯的心情時說:“我想法律人本來就是要鍛鍊自己只有證據、沒有政治立場,要讓證據決定要不起訴,當然要克服一些情感的因素。”

  至於政治對司法的干預,陳瑞仁也表示,把司法當工具,現在沒那麼容易了,“但有沒有尊重司法,這點是令人遺憾。這已經牽涉到政治評價了,就是說一個政黨有沒有反省能力,最近會讓很多人非常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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