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淡薄 法規滯後
程軍在辦公室每天都會接到類似這樣的電話:一位小夥子在飛機上發現一個廣告地圖有問題;一位北京市民行車至南三環,發現一個廣告牌中存在嚴重的地圖錯誤……
“雖然群衆的意識有所提高,但還有很多人仍然對國家版圖意識淡薄。”程軍不無苦惱地說,“甚至有許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行爲違法。”
國家測繪局正在想盡一切辦法試圖提高公民的版圖意識,他們曾經搞過“全國整頓和規範地圖市場秩序宣傳教育”8萬多次,遍及全國。在去年,國家測繪局又舉辦了地圖知識競賽,反響强烈。
但提高版圖意識只是肅清地圖市場的一方面,其背後缺少强硬的法規支持。
據王保立司長介紹,如今國家仍在使用1995年10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地管條例》),至今已經實行12年。“目前新的形勢對地圖提出了很多問題,現行法規滯後問題凸現。”王保立指出。
實際上,測繪法對地圖的管理、出版發行都有涉及,但1995年的《地管條例》顯然已經跟不上2002年修訂的測繪法的脚步。
《地管條例》中第10條規定:“普通地圖應當由專門地圖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不得出版。”
“以前,都是出版社在做地圖,沒有人想到地圖現在會成爲熱門。許多企業都發現了地圖的商業價值,利用地圖做宣傳,於是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地圖、地球儀,地圖也出現在茶杯、廣告牌、甚至學校的磁磚墻上。”王保立說,“而出問題最多的也是企業。”
一家酒廠把自己繪製的地圖印上了包裝,結果錯誤百出。一個煤炭集團爲了顯示自己的銷售服務網點,將地圖剪切成僅有網點覆蓋的部分,僅表示了中國的局部。另外,其還錯繪韓、朝界綫,漏繪釣魚島與赤尾嶼,將台灣面積色與中國國土面積色繪製不一,表述錯誤等。
由於《地管條例》只是對出版社的行爲做出了限制,幷沒有涉及到企業的廣告宣傳以及網絡傳播行爲,實際上有關法規陷入到一個尷尬的境地。“以前可以罰出版社,現在要處罰誰,幷沒有明確。”程軍說。
利用法律漏洞,一些企業違法繪製地圖,牟取不當利益的同時,給國家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
“標名費”也似乎成爲了一些出版社的“潜規則”,王保立對此不無擔憂地說:“誰給錢多就署誰名,有些小商店的名字甚至比國家部委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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