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已慎重考慮,提前宣布參選2008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0 09:19:05  


  中評社香港2月10日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雖然身陷特別費風暴,但他昨天接受媒體專訪時強調,即使辭去黨主席,也不會放棄爭取參選二○○八年“總統”的責任,但對於黨內任何為他量身定作的修法,都不會接受。馬這番表白,被黨內解讀為即使馬遭起訴,也會參選下屆“總統”到底。 

  中國時報報道,據了解,馬英九確實已慎重考慮,提前宣布投入二○○八大選 。馬英九在訪談中表示,對國家人民的使命感、責任感,以及對國民黨的承諾和熱愛,“絕不會因特別費用的風暴延燒而放棄”、“考慮用個人的身分,來盡這些責任”。 

  整個事件成政治鬥爭 

  傳聞首長特別費案即將偵結,馬英九連續接受媒體訪問,反覆聲明“對自己的清廉有信心,對檢察官的公正也有期待。”馬英九直言,從政以來向以清廉自持,“如果被起訴,我很難接受。”他認為,這事件已成了政治鬥爭。 

  外傳檢察官可能以緩起訴處分,馬英九指出,貪汙是重罪,應不會用緩起訴機制。“如果我被起訴,還有機會到法院追求清白,緩起訴反而沒有這樣的機會。”他沒有犯意,沒有犯罪意圖、也沒有犯罪事實,為什麼被認為犯罪? 

  他強調,“檢察官應調查當事人在實際上有沒有故意,而不是僅以客觀上接觸的資料來認定。”如果特別費一開始就認定是公款,當然是侵占;但政府主動匯到私人帳戶的還是公款嗎?如果他知道照政府的支用辦法會變成侵占,就不會放在他的帳戶,“且主計、審計人員都沒有人告訴首長不能這樣使用”。 

  馬英九說,特別費是很不被注意的事,需要單據核銷也是由辦公室主任處理,這是很小的事務性工作,他要做的事很多,不會去管特別費,“如果一個首長上任後,只關心特別費的使用,那一定是頭腦壞了”。 

  特別費如被訴 難接受 

  馬英九表示,為了證明清白,即使明知遭調查後捐出特別費更會引來閒言閒語,或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質疑,但他還是要做。“目的只有一個,我不是一個貪財的人。” 

  馬英九強調,他沒有侵占的故意與對象,應該不構成貪汙。如果檢方要以侵占公款做為起訴他的理由,前提必須是他知道這是一筆公款,而且他有侵占的故意,才能構成犯罪。 

  他指出,如果有侵占意圖,就不會用匯款的方式領取,而是用現款,然後說他花光了,他所有匯款統統留下紀錄,“如果我真的想犯法,怎麼會把犯罪的證據留得這麼完整,讓檢方去查呢?”那有這麼傻的人? 

  馬英九坦言,“總統”大選,依黨內制度要到四月分才會清楚,特別費案的確增加滿多干擾。他重申,若遭起訴,絕對會辭掉黨主席職務,有信心國民黨是有制度的政黨,不會分裂也不會泡沫,一定能禁得起考驗,“未來國民黨的方向,要由留下來的人來領導。” 

  他表示,黨主席不論以任何方式離職,都是由第一副主席代理,在三個月內選出新任的黨主席,這是很清楚明確的制度。“如果真遭起訴,他會被停止黨權,也會遵守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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