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4日電/中國國民黨刪除起訴就停權的“排黑條款”,讓遭到起訴的前黨主席馬英九可以參加“總統”初選。面對馬英九有可能一審被判有罪,黨內研議,將修改黨章有關黨員經判決有罪就不能被提名的規定,放寬為符合“經判決確定者,不得為候選人”的法律規定,未來將三審定讞後才不提名。
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昨天在說明國民黨修改“排黑條款”記者會中就表示,未來黨章是否需要檢討與國家法律求取平衡,將由全黨代表大會討論。
據中央社報道,國民黨內部評估,不論是“總統選罷法”或是“公職人員選罷法”,都規定“經判決確定者,不得為候選人”,民進黨的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也規定,經判決確定者不能提名。
不過,國民黨黨章中規定,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無論判決是否確定,一律喪失參與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提名的規定,黨內人士認為,已經較國家的法律和民進黨的規定更為嚴謹。
面對馬英九即使出任國民黨“總統”提名人,也有可能因為一審遭判刑而失去提名資格,黨內人士評估,黨章應該修改為和法律一致,等待三審定讞後才不提名,可能是比較好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