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4日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今天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殘疾人就業條例(草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草案)》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草案)》。
新華網報道,會議指出,殘疾人是全社會最需要關心和幫助的特殊困難群體,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保障和促進殘疾人就業,是殘疾人改善生活狀況、提高社會地位、參與社會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擬訂的《殘疾人就業條例(草案)》,對保障和促進殘疾人就業的責任和措施作出明確規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殘疾人就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集中就業和分散就業相結合的方針,制定優惠政策,採取扶持保護措施;堅持政府扶持和社會幫助相結合,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幫助、支持殘疾人就業;繼續引導和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政策,為殘疾人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和勞動保護;進一步拓寬殘疾人就業渠道,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為殘疾人提供更加有效的就業援助和職業培訓,幫助殘疾人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就業能力;鼓勵和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條例的實施,將更好地促進殘疾人就業,有效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
會議認為,地方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是國家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促進依法行政,規范地方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工作,實現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制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十分必要。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切實加強機構和編制管理,全面履行職能。
根據2006年9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草案)》,廣泛征求各界意見。有關部門對收到的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對條例(草案)再次作了修改。
會議決定,以上三個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