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陳水扁的有“所本”,不是第一回露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17 08:31:10  


  中評社香港2月17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登評論文章說,陳水扁指控宋楚瑜與陳雲林“密會”的官司敗訴,被判賠三百萬元,並須登報道歉。領導人信口開河,這算是一樁難得“完全破解”的公案。

  有趣的部分是,陳水扁信誓旦旦宣稱自己所言“有所本”,“我陳水扁作總統不會說謊”;結果他的“所本”拿出來,就是兩張A4電腦列印紙,上面沒有任何日期或單位註記,完全不符公文格式。亦即,這絕非有效或合格的情資文件,陳水扁可求證而未求證,卻故意拿來栽贓。

  文章指出,陳水扁的情資“露餡”,這不是第一回。先前他指控連宋“柔性政變”,所根據的資料,不過是治安機關蒐集的坊間“小道消息”,也被他拿來亂抖,還假藉“機密”之名要求祕密審理。愛抹黑對手也是他,愛洩漏機密也是他,最愛用機密自保也還是他;機密既是他的刀槍,也是他的盾牌。

  在“國務機要費”案中,檢察官只不過請“總統府”拿出相關“外交機密”“文號”,都搞到快撞牆;阿扁硬要說不存在的文件是“國家機密”,誰又奈何得了他?為什麼百萬紅衫軍推不倒一個貪腐的陳水扁,為什麼“國務費”這麼大的案辦不到陳水扁一根寒毛,因為阿扁不僅有權力、機密和豁免權的重重保障,更重要是他有耍賴的本事。所幸,總算有法官大膽戳破他的金鐘罩。

  陳水扁濫權又愛賣弄,加以嘴巴毒,竟然還有學者為阿扁叫屈,認為那只是他的“政治修辭”,不應讓冬烘法匠干擾陳水扁的行政權。難不成,人民要奉送他言論免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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