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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止於真相,而不是“黑名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6-17 11:49:09  


  任何一級政府部門新聞發言人都有發布權威信息、闡述部門觀點、接受記者採訪的職責,卻沒有建立“黑名單”、封殺記者的權力,否則便是自我擴權,試圖以此壓制輿論監督。對抗錯誤信息,最好的方式莫過於盡最大可能地公開真實信息。

  在13日舉行的“科學認識食品添加劑”座談會上,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主任毛群安表示,正在打造一個健康的媒體報道平台,對極個別的媒體記者建立“黑名單”,以此打擊他們有意誤導人民、傳播錯誤信息的勢頭。

  私人之間因為話不投機,把對方拉入“黑名單”,這很常見,也可以理解。但是公共部門的新聞宣傳負責人公開表示要建立媒體記者“黑名單”,這讓人感到震驚,也很難理解。

  要遏制虛假新聞或者失實報道,自然是一個很好的初衷,但是想以建立“黑名單”的方式達到目的,似乎是緣木求魚。

  揭示真相是媒體的責任,任何虛假和歪曲的報道都是公眾所不能容忍的,只是對真相的探求往往需要一個過程,很難一蹴而就,其中原因既有媒體記者的能力所限,也有被採訪對象的掩飾和誤導。即便是在擁有發達媒體傳播媒介系統的國家,也不可能完全避免“誤導信息”,比如近期讓歐洲人聞之色變的“毒黃瓜”就是一個典型的誤導信息。

  事實證明,以科學的精神求真務實,引導公眾在媒體的持續關注下逐漸接近真相,是遏制“誤導信息”的有效途徑。此外,在事關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中,政府部門也應當主動加強信息公開,而不能以不實信息“引導”媒體和公眾。2003年,在“非典”疫情仍在蔓延的情況下,恰是衛生部率先提出了“有效控制”的說法,製造了一條嚴重失實的“誤導信息”,當時大多數媒體都避免不了被誤導,也很難做到不誤導他人。

  當然,毛群安主任認為,被列入“黑名單”的媒體記者在主觀上是有意的。耐人尋味的是,有意和無意的區分標準在哪裡,恐怕只在衛生部門官員的主觀好惡上,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歪曲事實進而迷惑公眾的算是“有意誤導”,忠於事實但觸及了部門利益的也許還會被認定為“有意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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