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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吃魚翅只是塊靠不住的“制度補丁”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04 15:46:37  


  禁吃魚翅還要等上三年?有關部門的操作流程並不被輿論買賬,在一些網友看來,三年太久,理應只爭朝夕。不過,禁吃魚翅的看點並不在於三年內出台規定還是馬上發文禁止,關鍵是這一提法和前不久的禁喝茅台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實際價值微乎其微。

  魚翅不能吃,官員們還可以吃別的山珍海味,難不成還要再一一出台禁吃熊掌、禁吃燕窩……的規定?在豐富多彩的中華飲食文化面前,簡單枚舉式的禁令顯得多麼幼稚可笑。當花樣迭出的公款吃喝已然成為某些官員“舌尖上的創意”,種種三令五申反倒成了公務接待不斷推陳出新的推手。

  據統計,從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出台的相關禁令多達上百項。相關部門對於公款吃喝消費的規定越來越細,但“言之諄諄,聽之藐藐”,吃喝之風卻有日趨泛濫、蔓延之勢。一年“吃掉一兩個三峽工程”、“喝光兩三個杭州西湖”令人觸目驚心,“不選對的,只點貴的”奢侈消費更是刺痛公眾神經。對於上百個紅頭文件為啥管不住一張嘴,不妨從三個層面予以反思。

  從制度本身看,大多禁令文件本身道德倡導性內容過多,具體責任追究等細節性規定少,缺乏實際可操作性。這就給不少公職人員一種錯覺,只要不貪污不受賄,吃吃喝喝不算罪。近年來,一些人大代表建議,設立“公款吃喝罪”、“揮霍浪費罪”,這種用“嚴刑重典”懲戒公款吃喝的做法,在國外早已有之,值得我們借鑒。可以想見,將公款吃喝納入刑法規定範圍,無疑能讓更多的公款吃喝者有所顧忌與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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