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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生育假不能造成女性就業歧視
http://www.CRNTT.com   2021-12-17 19:54:13


  最近,北京等地將原本30天的生育假延長至60天。這意味著,女職工生育後可以休息的時間達到158天。這原本應是一個重大的利好消息,卻也引發擔憂。企業認為“生育假成本全由企業買單不現實”。相關專家表示,建議對招聘女職工多的企業以政策優惠,以消除企業和個人顧慮。

企業:現在都願意招男的

  “新的產假政策出來了,大家在招募女員工方面受影響麼?”這幾天,這條消息在一個人力資源群裡“炸了鍋”。“出了二胎政策的時候,適齡未育或者已育一孩的,我們都得慎重考慮。現在30歲左右已婚未育的,條件再好都不會考慮。”“這樣一休半年,部門根本沒辦法做工作安排。現在都願意找男孩,踏實就行。”

  而女職工們擔憂自己產假回來之後崗位是否還能保得住。吳女士告訴記者:“我原來是負責廣告合作的,生孩子休了4個多月產假,公司把我的業務交給了其他同事暫代,結果等我休完產假回來,同事已經幹得十分順手,也不願再把工作還給我了,公司只好給我調整業務,把我換到了辦公室幹雜活。”

建議:支持女性孕育要更全面

  北京東方慧博人力資源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慧博研究院院長白賀玲表示,女性休產假期間,肯定會形成空崗、任務移交、新人培養等諸多成本,也給企業的業務穩定經營造成不確定。白賀玲因此建議在法律法規基礎上探討更全面的女性孕育支持手段,除支持和維護女性權益外,還可以針對企業給予一定的女性用工補貼,比如通過生育保險給予正常雇傭孕期女職工、產假女職工的企業崗位補貼、對於企業在崗女職工達到一定比例後給予稅收返還等方式減輕企業負擔,引導全社會認可女職工的社會地位。

  社會保障與勞動法專家金曉蓮建議,在政策層面,要鼓勵企業招聘女職工,首先不能讓企業因此而加大成本,要通過社會保障制度來降低企業在女職工生育期間的負擔。現有的生育保險解決了大部分,但是如果能將女職工生育假全部納入到生育保險基金範圍,對於企業和職工來說都是有利的。其次如果能够對於招錄女職工多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例如給予扶持性資金支持、稅費的減免待遇等,也是可以促進企業更多地招錄女性就業。第三,就是要健全和完善托幼服務體系,解決學齡前兒童,特別是0至3歲嬰幼兒的看護問題,讓女職工能安心上班,讓企業不用擔心職工請假影響生產。(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代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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