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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延長生育假”執行“難產”
http://www.CRNTT.com   2021-12-17 20:01:52


  延長生育假舉措引發社會熱議,這其中包括生育假補貼全部由企業承擔是否合理、男女假期時長為何差距較大、延長生育假是否會抬高女性就業的“隱形門檻”等。圍繞這些問題,《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進行了調查采訪。

  最近全國多地宣布修改計劃生育條例,加碼生育福利,延長生育假期。11月26日,北京市通過了關於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規定女性產假增至158天,男方享受陪產假15天。湖北、安徽、山西等多地均有類似的最新規定。江西、青海、河北等地規定女性產假達178天,重慶市規定男性陪產假達20天。

  全面落實三孩生育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重大戰略部署,也需要各項配套措施緊密跟進。各地也根據不同的實際出台了相應的政策規定,尤其是紛紛大幅度延長生育假的時間,男女雙方都享受較長的生育假期,這既是對國家三孩生育政策的積極呼應,也彰顯了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體現了執政為民的溫情暖意。

  “延長生育假”可以較大程度上緩解生育對象的各種壓力,有助於調動育齡人群的生育積極性,從而促進全面三孩政策的順利實施。只是,這樣的政策規定也需要各級各地認真貫徹、堅決執行,否則就可能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淪為中看不中用的“一紙空文”。

  不得不承認這樣一個現實,有些單位尤其是一些企業,對有關勞動保護政策尤其是婦女保護政策法規在執行中總是打折扣、玩貓膩,明裡暗裡留一手、藏一著。有的企業明顯帶有性別歧視,在招工中為女性設置隱形條件、變相抬高就業“門檻”;有的明確規定女性結婚年齡,讓許多女性無奈淪為“大齡青年”;有的見女性將要生孩子或者生了孩子就變著法子讓其離崗辭職;有的女性難以請假、難以就醫、難以保證假期工資待遇……而大多數員工缺乏維權意識和維權能力,受制於單位和企業的管理和約束,只能忍氣吞聲、被迫接受,致使法定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應有的福利無法享受。

  客觀說,大幅“延長生育假”時間的確會給一些單位的工作、一些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影響甚至是損失,這也是一些單位和企業有意無意“剝奪”員工假期和福利的原因之一。但是,全面三孩生育政策是事關國家和民族長遠發展進步的大事,需要各地各單位樹立大局意識,在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全面貫徹執行,不能講價錢、打折扣,不能搞權宜之計。如果枉顧中央和地方政策規定,片面注重自身利益,就勢必會剝奪員工的相關權益,讓看似美好的“延長生育假”在執行過程中“難產”,讓全面三孩政策紅利最終“流產”。

  要避免“延長生育假”政策在執行中“難產”甚至“流產”,就需要各級各地黨政部門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強化全面三孩生育政策的剛性規定意識。各有關單位尤其是企業要根據政策規定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安排,以響應政策、適應形勢。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延長生育假”等政策執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問責,堅決維護生育人群的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讓生育紅利真正惠及百姓、護航民生,助力全面三孩生育政策順利實施。(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舒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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