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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為何上熱搜
http://www.CRNTT.com   2022-03-30 17:18:34


  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洪洋“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登上了微博實時熱搜第一,該話題引發大量網友關注。

  “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成熱搜第一,表達了社會對公攤行為極其關注,甚至不滿意。發源於中國香港的“公攤面積”,早在2013年,香港已經取消了公攤面積政策,國際上更沒有關於公攤面積的案例。可是,在我國房地產市場,公攤面積取消的討論從未停止過,收取公攤費用也一直沒有停止過。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全國普遍現象。

  那麼,商品房公攤面積為何如此飽遭詬病,而又一直在實行呢?

  首先,很大原因是它的不合理性和合法性,既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制度的支持,也沒有約定成俗的社會公約的約束。從公平交易的法律角度來看,這是開發商一種單方面的行為,沒有公平合理可言,有一種隱形的“強加於人”。有的隨意性極大的公攤面積劃定,甚至是信口開河、自圓其說,已經脫離公攤的原本意義,更難以得到社會的普遍支持或認同。

  其次,所謂公攤面積、範圍、比例,以及收益使用等,其規範性、測算合理性和收益的公共性等方面,話事權、決定權都在開發商,公攤多少,該怎樣公攤,沒有一套完善、公開透明、各方參與、科學合理的計算方法和制訂依據。許多購房者對公攤看不清、弄不懂,不明不白消費。特別是不少房地產商存在公攤面積占建築面積的比例過大,嚴重影響了建築可居住面積的使用,還導致購房的性價比不高,不少購房者的房款中至少有20%是為公攤面積服務。這些不合理的公攤對於購房者來說,等同於花了錢買的面積,又和自己使用的面積不對等,公攤面積越大,實住面積越小,無形增加了支出負擔,嚴重侵犯購房者權益。

  再有,公攤越大,讓住戶為自己沒有實際享受到的面積支出,從而收取到更多相關費用,更有利於開發商,尤其是一些公益性的公攤面積,如公共車位費、電梯廣告費等公攤面積越大越多,所產生的收益就會越多,對開發商更有好處。這也是開發商不遺餘力推動公攤面積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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