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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白菜賣77.9元,借疫“生財”良心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22-03-31 19:42:58


  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卻動起歪腦筋借疫“生財”,利用民衆恐慌心理,在疫情期間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一棵普通白菜竟然以高達77.9元的價格出售,堪稱天價,這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價格違法行為。借疫“生財”良心何在?筆者認為,對借疫“生財”就該重罰,只有令違法者卻步,才能遏制住這股歪風。

  本案中,汪某以上海農康蔬菜專業合作社名義與高島屋百貨公司簽訂聯銷合同,在該百貨公司經營的“MercatoFresco新鮮市集”內設置“徐涇農康”專櫃銷售蔬菜等產品,虛構產地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價對外銷售。自2022年2月14日起,該百貨公司在其經營的“MercatoFresco新鮮市集”內,陸續對其銷售的翡麗百瑞特級初級橄欖油、小川稻庭手工素面、崛江稻庭手工烏冬面等8款商品開展促銷活動,現場標價簽標注的所謂“原價”均為虛構。虛構“原價”目的,當然是為了抬高售價,無疑構成價格欺詐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因價格欺詐違法行為,汪某被處以10萬元頂格處罰,高島屋百貨公司被處以50萬元頂格處罰,屬於咎由自取。

  疫情期間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於乘人之危大發“災難財”,不僅嚴重違背商業倫理,是極為不道德的行為,也是價格違法行為。我國《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等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同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則對違反價格法規定的行為,不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還規定了具體罰款的最低和最高數額。顯然,對違法者予以重罰,將會形成強大的震懾力,讓不法者得不償失、望而卻步,讓其不敢在疫情期間進行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筆者認為,借疫哄抬物價、價格欺詐,就該嚴厲打擊和重罰。對價格違法行為從嚴從重打擊的同時,政府部門也應當增強防疫應急能力,一方面,面對來勢汹汹的疫情,必須提前做好應急預案,加大防疫知識宣傳教育力度,指導民衆如何正確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及時消除民衆的恐慌心理;另一方面,做好口罩等防疫用品和大米、肉禽蛋奶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工作,在疫情暴發時能够迅速投放市場以平抑物價,不給不法商家制造物資短缺的社會恐慌。

  此外,民衆面對疫情也要沉著、冷靜,堅決抵制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不給商家借疫“生財”的可乘之機。(來源:紅網 作者:黃齊超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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