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出台。
據央視新聞報道,統一大市場是指在全國範圍內,建設一個市場的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的設施高標准聯通,要素和資源市場,以及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同時,市場的監管要公平統一,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幹預行為進一步規範的大市場。
據了解,早在2015年8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就部署了“發展現代流通業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旺消費促發展”;去年底,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時也強調,構建新發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
在行業內人士看來,此次提出的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從市場基礎制度規則、市場平台設施、要素和資源市場等維度,高標准和高水平推進全國市場統一性建設。同時,還要在大市場的基礎上,建設強市場,實現國民經濟供給與需求在更高層次與水平上實現動態均衡,成為驅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強勁引擎。
“這個概念的出台與我們加強內循環為主、國內國外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密切相關。當前以內循環為主,如果沒有市場作為依托,循環將成問題。因此,大市場是為內循環搭建一個更廣闊、更實際、更高效的平台。”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解決不正當幹預、隱性壁壘門檻
當前,我國經濟總量已經位居世界第二。不過,我國市場體系中,制度規則不够統一、要素資源流動不暢、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等問題仍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