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青島市一位市民購買了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卻發現套內面積只有60多平方米;購房時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31%公攤面積,收房時卻變成了46%……
8月16日,法制日報發布的一篇報道使得備受爭議的公攤面積再次引發網友熱議,在“公攤”、“公攤系數”、“公攤率”、“套內建築面積”等專業術語堆砌下,收房變成開盲盒,“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再起。
什麼是套內建築面積?
提到公攤需要先搞清楚什麼是建築面積,什麼叫套內建築面積。
通俗來說,房屋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是業主專有的部分,也就是說,關上家門就是套內建築面積。
根據法制日報報道,2018年4月,李黎(化名)全款購入青島市某小區一套總面積為110.25平方米的住宅。購房合同內容顯示:總價值120餘萬元的110.25平方米的套三房屋,套內建築面積為75.24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築面積為35.01平方米,公攤面積占房屋總面積約31.8%。
然而2021年9月,准備收房的李黎傻眼了,推開房門,映入眼簾的是超厚的墻壁、逼仄的空間、3間小得可憐的臥室。她找驗房師測量後發現,實際套內僅有61平方米左右。
李黎後續向售房方詢問得知,從合同上顯示的套內面積75平方米到她實際測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體現在墻體的厚度上,外墻的一半厚度計入套內建築面積。
那麼,什麼是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指的是套內房屋使用空間的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是由套內房屋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台建築面積三部分組成。
因此,套內建築面積包含套內墻體面積,同時一半的戶型外圍墻體面積也算在套內面積當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