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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窗廣告”亟需綜合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22-10-10 18:56:09


  近年來,“彈窗廣告”已經成為重要的營銷渠道,為群衆帶來方便、讓廣告商獲益的同時,“彈窗廣告”泛濫、平台的逐利性、低俗的內容等問題隨之暴露,嚴重影響到用戶的上網體驗、價值觀念,甚至會產生網絡詐騙和個人信息洩露,亟需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彈窗廣告”屢禁不止有很多原因:

  首先是違法成本過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互聯網界面所有彈出的廣告,都需設置關閉標志,以達到一鍵關閉的要求。市場監管部門有權要求違規者改正,同時處以三萬元以內的罰款。但很多網友表示,很多彈窗不止沒有一鍵關閉的標志,還有很多虛假的關閉按鈕。盡管罰款可以讓惡意的“彈窗廣告”付出代價,但是與其帶來的危害和違規違法所得相比,罰款案例依然很少。由於非法彈窗過於零散,所以執法單位很難“一鍋端”。

  其次法律邊界模糊。要落實廣告治理效果,就必須調整違法成本,在增加罰款額度的同時,針對“彈窗廣告”的其他行為,是否存在犯罪和違法行為,也應該高度關注。例如,涉嫌色情、賭博的廣告,很可能涉及非法應用信息的網絡罪;強行在網頁進行廣告推送,以及進行病毒植入的行為,涉嫌非法侵入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利用用戶瀏覽歷史推送相關廣告的行為,是否涉嫌窺視公民信息,也需要進一步分析。

  再次網絡平台保駕。在互聯網技術的帶動下,“彈窗廣告”緊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的發展趨勢另辟蹊徑,“彈窗廣告”的篇幅與頻率不僅沒有得到控制,反而增加。“彈窗廣告”猶如“打不死的小強”,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部分廣告商與網絡平台沆瀣一氣。大部分“彈窗廣告”都會和網絡平台、推廣公司合作,根據點擊量進行收費分成。部分推廣公司還可以實現針對特定人群的精准推送,前一天瀏覽某個商品,第二天再次打開手機就是相關的廣告。“彈窗廣告”在精准推送的同時,對廣告行為進行規避,所以用戶很難辨別和拒絕。網站、瀏覽器、病毒軟件與帶有惡意的插件都可能成為“彈窗廣告”的載體,讓消費者有維權想法卻不能明確責任主體。

  面對狗皮膏藥似的“彈窗廣告”,我們必須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方能有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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