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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良遺稿:未能血濺日寇 終身遺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08 12:28:53  


張學良:未能血濺日寇,為我終身的遺憾。
  中評社香港5月8日電/西安事變後,張學良將軍就失去自由,長期處於幽禁之中,故圍繞他的一些事件多蒙有神秘色彩。最近,作家出版社首次結集出版了《張學良遺稿》一書,公開了他在禁閉期間所寫的自述、日記和信函。上海文匯報節選了張將軍回憶西安事變的一節,可從中瞭解張學良當時真切的心態。 

  與中國共產黨人的交往 

  我在鄂時,東北抗日宿將李植初(杜)曾向我吐露,彼乃欲返回北滿,再從事抗日活動。我甚為贊許,彼請求三事:(一)返北滿必須假道蘇聯,現在北滿已有中國共產黨活動,因此必須同中國共產黨取得聯繫。(二)路費及活動的費用。(三)由我選派文武二人,隨彼前往,幫同辦事,並任聯絡。我皆應允。我遂徵詢總部秘書應德田、前吉林旅長趙毅二人之同意,願去北滿工作。 

  李杜派駐西安之代表名劉鼎者,彼為一共產黨。由劉鼎之介紹,在上海自稱為中國共產黨負責的一個人,願同我一談。(此人非潘漢年,恐即饒漱石,如今已回憶不清楚了。)相談之下,不得要領。此為我第一次與中國共產黨人發生接觸也。而後同中共的聯絡,多由劉鼎任奔走。 

  財政部曾派一專員持公函來西北總部見我,並出示孔庸之致我的私函,請我幫忙此人到“匪區”去調查經濟狀況。我十分詫異,再三詢問,該員不肯吐實。我說你如不肯明白說出真情,決難獲得通過。彼不得已說出真實任務,是要向“共匪”有所接洽。我亦將曾同上海某人未談出要領的詳情告訴給他,彼言,上海之人,恐是不能負責,彼必將此事轉達“匪方”。我遂令王以哲將彼送入“匪區”。當彼返來時,告訴我說,彼之接洽有相當的眉目。 

  “共匪”在此時際,先後將俘我之官兵,陸續釋回。並聲言不再敵視東北軍,因東北軍的官兵,多懷抗日熱心,與中國共產黨的抱負是一致,可稱為同路人,目下與共產黨對敵者,非所本願也。 

  于二十五年夏間,我得王以哲、劉多荃由洛川來電報告,言“共匪”派來代表到彼軍中,請求與我相見,可否請我蒞洛川?我複電允諾,我親到洛川,“共匪”的代表為李克農,該時我並不知曉李克農為“共匪”中何項人物。彼所述的大旨為:“共匪”願擁護中央,停止內戰,共同抗日,結束土地政策,取消紅軍名稱,聽受指揮等等。我認為這些條件是可以接受的。但彼是否能可以代表整個中國共產黨哪?假如毛澤東或周恩來能親來見,我可以代為向中央轉達。李言稱,彼所提之條件,乃是中共中央所決議者。如我能以誠相見,彼可以約請毛澤東或周恩來前來會見。彼遂返回瓦窯堡。 

  與周恩來會見於膚施 

  再得王以哲電告,言周恩來欲親來會見,請我約以地點和時日。遂電複可在膚施,令周福成師長加以照料。我遂飛往膚施。在天主堂寓所同周恩來會見。周恩來為人捷給,伶俐機敏。我二人談至深夜。 

  我二人而後討論到具體的條件,大旨如下:(一)共產黨的各地武裝,集結、點編、受訓、以備抗日。(二)取消紅軍名稱,制度、待遇同國軍劃一。(三)共產黨不得再在軍中做政治工作。(四)保證不繳械,不欺騙。(五)共產黨停止一切鬥爭的宣傳和行動。(六)赦放被捕獲的共產黨人。(七)劃陝北區為其後方,准其非武裝的黨人居留。(八)抗日勝利後,共党武裝與國軍同等復員遣散。(九)准共產黨人為合法政黨等等。我應允待機向蔣委員長轉陳,諒能可成為事實。二人相約,各不得失信,周遂告別而去。 

  我當時認為“共匪”具有誠意,自己甚為樂觀。逐謀設法向委員長陳說。曾去南京,思覓機會,惜屢未得盡言。而因粵變,更致無緣陳請。迨蔣委員長避壽至洛陽,適又有閻百川(即閻錫山)等會聚,我想這是最好機會,可以提出來討論。不意,蔣委員長在閱兵訓話時,嚴厲斥責“共匪”為最大的漢奸,一般人愚昧,不明“共匪”之居心險測,妄言容共,實皆為“共匪”之張本。我聆聽之下,希望落空,甚為懊喪,曾自飲泣。因而憤恨消極,思謀引退,原僚屬所反對,譏我不負責任,不體念部屬,動則屏拋他們。曾對陝西綏靖主任楊虎城談及此事。彼深為同情,勸我不可消極,此為國家大事,應一往直前,不計利害,求其不達目的不止。此處我應當略說一說,楊虎城與我的關係: 

  楊虎城本出身草澤,具秦人慷慨激昂之素性,其粗魯過我。他同情我的主張,認為停止“剿匪”,從速準備抗日,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為部下的,是應當向長官直陳幾諫,這也見我們的天職。蔣委員長雖然有抗日的意向,但為親日者流所左右。待蔣委員長再來西安時,我們要強顏直諫,用一切辦法,不達目的不止。一切行動,他皆願以我之馬首是瞻。 

  迨至十二月初旬,蔣委員長由洛蒞節西安。我曾兩度悍然陳詞,因彼時心氣浮動,話無倫次,深受責斥。羞忿憂懼,衝動無已。決心武力要請,遂生十二日之變。當事發之初,我曾同楊虎城等會商,變亂目的,促請蔣委員長停止剿匪,擁護蔣委員長領導抗日。在事變的翌日,我在“剿匪”總部及西京公園,兩度公開的演講,曾聲述蔣委員長乃是我等最高的領袖,請大家勿生誤會,勿起懷疑。 

  事發之後,我深悔孟浪,彷徨無策,遂邀周恩來來西安會商。……除我之少數僚屬及楊虎城知曉外,共產黨事前未參預也。於二、三日後周恩來攜同博古等三人,到達西安,彼等亦譏誚我等行動過於孟浪,遂共商如何結束之策。彼時我已讀過蔣委員長的親筆日記。慚愧萬分,自念側身旌麾,濫竽黨籍,未能窺其高深,鑒其苦衷。但事已至此,使我彷徨無據,進退維谷者!蔣委員長剛正嚴厲,無論何等言詞,皆不准我陳述;全國人心惶惶,輿論沸騰;中央的部隊,日益逼近,內戰即起燃眉;西安少壯輩的叫囂,不達到八項要求不止,楊虎城瞻前顧後,畏首畏尾的心情。我睹此情形,五衷疚焚,本欲救國,反致誤國,遂決心犧牲自身,懸崖勒馬,速為約束,以遏萬劫之禍,……不為仇者所快,使日寇坐收漁人之利。但迴旋無地,無法收場。幸蔣夫人、宋子文、端納諸人先後蒞陝,從中斡旋,……不但我應該感謝她和他們,後之讀史者,對此諸人,亦應表崇敬,要知在當時的西安,人皆目之為虎穴鬼窟,避之猶恐不遑,安有冒生死之危,冰天雪地飛航之險,千里來臨乎?鬚眉如斯,蔣夫人真堪稱頌為巾幗豪傑也。 

  蔣委員長謹允將我等所提之八項要求,可提交中央會議討論,但又聲明,在會議席上彼將表示反對。我幾經周折,對西安人士,方能加以說服。終於二十五日耶誕節,靦顏恭護蔣委員長及蔣夫人諸位飛往洛陽。臨行之時,蔣委員長召我和楊虎城,深切地訓誡。並再三阻止我的同行。我思為了國家的紀綱,領袖的尊嚴,我既肇此禍亂,不能再計及榮辱生死,甘願犧牲自身,以維國法,以炯後人。遂違命陪同蒞洛,轉去南京。 

  坦白的自我批判 

  我素日喜歡有這樣的兩句詩:“大夢誰先覺,平生餘自知。”要人家來檢測,不如我自己來分析。我認為究原禍始,是由於我的個性。我今願坦白的自述,以免後之人,發生疑難,枉費推敲。不但後之人,就是今之人——甚至於我的朋友們,有些對於我的批評,我認為是不大正確。不但在國內,在外國報紙雜誌上,我常看到:稱我這個人為MYSETIOUS (具神秘性)。 

  一個人討厭的是,常把自己掛在口頭上。可是現在我必須得把我的性格說一說,使人明瞭,俾容易去研究與我們有關的那些歷史上的問題。我這個人,用好的話來說:是從善如流,知過必改。用另一個字眼來講,是輕信易惑,見異思遷。我對於中國的傳統禮教,是接受的不大多。自幼就具有不柔順的性格:違犯我的父母,違犯我的老師,違犯我的長官。富有同情感:同情他人,同情對方,甚至欽佩我的敵手。我想,實際情況許是由於我愛好運動而來的,所謂公正處理、競技精神。 

  舉例來說吧:我少年時最喜歡打網球,常同人家競賽,凡是我打輸了,我沒有賴過賬,或者是羞惱。我自己已經打輸了,我承認我的技術不如他,我覺著這並不是我的對手怎麼樣的高強,實在是我自己低弱。 

  我這個人就有點這個怪脾氣。假如我承認某人的某件事是對的。或者我是錯了的,我可以向任何人認錯低頭。我過去曾給我的部下,我的僕從,賠過罪,我曾用金錢或禮物,賠償我對他人的錯失。假如我自己是沒有想通,我不承認那件事是對的,或是覺著我是有理的,對於任何方面我也不肯屈服。這就是我桀馬不馴,玩世不恭的天性。而我過去最大的弱點,是我不能沉思靜慮,又素匱修養,凡自以為是者,輒一意孤行,不顧一切。如今思來,深為悔懺。 

  軍法會審 

  我到南京之後,受軍法會審於軍事委員會。會審委員為李烈鈞、朱培德、鹿鐘麟。當審判時,李由懷中拿出來預備好了的幾個紙條子,一一向我發問:有的事,你是受了何人的指使?有什麼,你是懷了什麼野心?等等。我聞之深為氣忿,我想他們拿我張學良當做什麼人?立即答以強悍不遜的言詞。李見我緊張激憤,令人給我紙筆,囑我筆述。我提筆急書,李從旁徐徐言曰:“漢卿,這是有關歷史的大事,與你自己也有很大的關係,望你好好地寫。”關於這一點,使我對李先生永懷不忘。 

  受審後,被判為十年徒刑,蒙蔣委員長向政府的請求而赦免。在此期間被禁于孝陵衛孔宅,軍憲守護,日夜不離。故友多人,探詢慰問,有遠來自北方者,情深潭水,令人感激。 

  而後賀貴岩奉派持蔣委員長手書來接,叫我遷移至漢口居住。到達後,蒙蔣委員長召見同餐,並指示我精讀總理《民主主義》,閱看《完人模範》和《明儒學案》,修養身心,善自檢束。 

  世事滄桑,興亡鼎沸,舉目不勝浩歎!回念祖國,抗日軍興,舉國同胞,浴血抗拒,前仆後繼,具有家仇國難的我,反則朝饔夕餮,坐糜廩粟,未能血濺日寇,為我終身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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