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克強 江西南昌 退休公務員
每天看報,總是先瀏覽文章標題。憑標題來確定此文讀還是不讀,先讀還是後讀。不讀的文章,因為讀了標題,也大體知道此文說的哪方面內容,日後需要時或可再找來讀全文。
采編人員大約就是通過精心做題目,來為文章張目,來為廣大讀者導讀。我讀報時,總是對編采人員為此付出的勞動心存感激。
但是,也會遇到一些報刊文章的題目不但起不到為為讀者導讀的作用,反而產生負面影響。
一是易生歧義。
新華網2013年1月23日一篇新聞的題目是《述評:西方輿論指責中國外交罔顧事實》。一看標題就有點疑惑,究竟是西方輿論罔顧事實,還是中國外交“罔顧事實”?讀了全文,確認是前者而不是後者。進而質疑,“西方輿論”指責我們,而“輿論”一詞是指“公眾的意見和議論”,難道西方民眾都指責我們?細看之下,《述評》只列舉了《洛杉磯時報》文章以及奧巴馬、希拉里、國務院發言人的言論。顯然,這只是西方政界和媒體的聲音,不能代表西方公眾的普遍看法。不能不加分析地將媒體所載說成“輿論”。西方媒體可以反應公眾意見,但也常常代表政客發聲。因此,宜將上述標題中的“輿論”改作“媒體”:《西方政要和媒體罔顧事實,妄評中國外交》。
二是邏輯混亂。
人民網2013年1月27日一篇報道的題目為《中央軍委“禁酒令”滿月:濟南軍區某型火炮技術提高》。標題的根據是報道所引某集團軍保障部部長的一番慨嘆:“有了‘禁酒令’,我可以理直氣壯地一頭扎在車炮場,泡在修理間。不到一個月,某型火炮底盤的技術革新就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得感謝‘禁酒令’!”
軍委頒發“禁酒令”,對於部隊作風建設和戰鬥力提升,都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就此而言,上述標題的主旨無可置疑。問題在於,“禁酒令”與“某型火炮底盤技術革新取得實質性進展”是不是具有一對一的因果相關性?是不是還有“禁酒令”頒發之前的工作基礎?是不是這項技術攻堅小組的官兵們過去也都忙於跟著部長去喝酒?是不是這項技術進步只是部長近一個月沒喝酒就得以達成?是不是也有攻堅小組那些一直沒有喝酒任務的成員所作的貢獻?如果他們也有貢獻,那麼這與“禁酒令”的相關性有多大?如果“禁酒令”尚未頒發,“某型火炮底盤技術革新取得實質性進展”還要等多久,是不是幹脆搞不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