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咪(廣西南寧 學生)
南寧一打工妹雷小姐的信用卡最初只能透支9千元,由於能按時還款,信用等級逐漸提高,最高透支額度達到17萬元。她將這些錢用於網上投資卻血本無歸。除已償還的兩萬元外,至今仍有16萬元(加上利息)餘款未還。但月收入僅2000多元的她根本還不起。有網友認為銀行在監管上可能存在漏洞。(《南國早報》 5月13日)
保守的中國人愛存錢,這是老一輩一貫的作風。每天辛苦賺來的錢,不投資、不消費,就愛往小金庫裡塞。看著存折卡裡的數字逐漸往上蹦,這便能使他們沒事也偷著樂。然而隨著一種新的消費觀的傳播,人們也慢慢放鬆了勒緊的荷包。正如小品《不差錢》裡小沈陽的台詞,“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什麼,人死了,錢沒有花完”。人們開始意識到賺錢是為了消費,萬一有個什麼三長兩短,錢也帶不進墳墓裡。即使存在銀行裡說不定哪天也會因為人民幣貶值而後悔莫及,倒不如及時行樂,該花的花該吃的吃。
然而,人們一旦消費起來就刹不住車了。超前消費的觀念讓人們更大膽地花錢。像雷小姐這樣的絕不是少數,領著微薄的工資卻花費著幾倍甚至幾十倍的收入。一開始大家只是有多少花多少,做個月光族。可是人心總是難以滿足的,信用卡便解了燃眉之急。它向人們傳遞著一個信號,就是你花錢,我買單。這個信號猶如鴉片般,引誘著人們不斷透支,借了下個月的錢去還上個月的債。這樣循環的後果便是小洞變成大窟窿,幡然醒悟卻已背上了沉重的債務。
人們可以超前消費,但要保持在自己可承受的範圍內。信用卡講究的就是信用二字,它借給的是有能力償還的人。自己的債還得自己還,在投資消費的時候還需掂量掂量自己有幾斤幾兩。人們就看到超前消費的利,卻忽視了它的弊。長期拖欠信用卡金額,則會進入黑名單影響個人的信用度並記錄在案,銀行將不再提供貸款,連開戶口都難。甚至還會影響到生活各方面,如報考公務員會參考社會信用度等。更嚴重的如果在規定時限內,持卡人仍未按期償還的話,發卡行就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追求持卡人的刑事責任。嚴重者可能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銀行方面也有一定責任,應更嚴格的審核信用卡辦理者的資金狀況,不輕易提高持卡人的信用額度,否則一旦持卡人無力償還,銀行也會遭受損失。
超前消費還得悠著點兒,切勿讓眼前的滿足遮蔽了未來的後患。超前消費並不是長久之計,就當做偶爾的甜頭。畢竟“出來混”,遲早都是要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