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5日電/5月14日,知情人士透露,中投公司正與美聯儲溝通,希望在7月美國金融改革法案實施前,獲得一項全面性的投資監管豁免。
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協商的主要內容是,中投公司希望被美聯儲視為主權財富投資基金,而不是銀行控股公司。這樣,中投公司在美國的數百億美元投資就可以不受美國金融改革法案的約束,而被迫出售部分在美投資資產(主要是私募股權PE投資與對衝基金委托投資)。
5月9日,美聯儲剛剛批准中國工商銀行、中投公司與中央匯金聯合收購美國東亞銀行80%股權,並允許中國銀行與農業銀行分別在芝加哥和紐約成立分行。但知情人士透露,這僅僅是美聯儲給予中投公司及旗下國有銀行的一次性業務投資審批豁免。
協商“投資監管豁免”
長期以來,中投公司及旗下國有銀行在美國開展銀行業務與對美投資,始終受到美聯儲等美國金融監管部門的嚴苛監管。
2008年9月,美聯儲在免除中投與匯金遵循美國《銀行控股公司法案》提交日常報告與符合資本金要求等硬性規定的同時,卻對中投公司及旗下國有銀行在美國拓展銀行業務及投資監管實行嚴格審批。比如,投資美國商業銀行、證券公司股權比例超過5%,及參股美國保險公司等,均需得到美聯儲批准。
美聯儲認為,所有外國銀行在美國的分支機構或商業貸款機構均需遵守美國《銀行控股公司法案》,而中央匯金公司控股中國多家國有銀行,其與母公司中投公司自然均需遵守該法案約束。
這一度令中投公司旗下國有銀行在美國開展收購或新設營業性機構舉步維艱。
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去年初,工商銀行收購美國東亞銀行80%股權的相關協議已基本敲定,但美聯儲認為,中投公司旗下匯金公司控股中國數家國有大型銀行,必須遵守上述審批流程,但批覆函卻遲遲沒有落地。
直到近期舉行的中美第四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會議,有中國官員在會議間隙向美方代表提出,希望對中投公司及旗下國有銀行在美國投資與開展銀行業務,給予一定投資監管豁免資格,當時美國財政部人員表示將上述要求傳達給美聯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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