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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中國漁船與韓國巡邏船相撞後沉沒,紅圈處是正在沉沒的漁船。 |
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韓國《中央日報》12月22日載文《西海中國漁船沉沒事故與中日衝突事件不同》,摘要如下:
最近圍繞在西海(中國稱黃海)發生的中國漁船沉沒事故,韓中之間的矛盾與今年9月在尖閣列島(中國稱釣魚島)發生的中國漁船和日本巡邏船之間的衝突事件有很多相似的部分。
首先,中國漁船不聽從對方國家巡邏船或海警警備艦的停船命令而採取衝撞行為,這點是一樣的。日本在中國漁船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相撞後,即刻以妨害公務執行罪拘留了中國船長(41歲)。因為今年釣魚島附近海域是漁業豐收年,與往年相比有大量的中國漁船湧來。事故發生之後,中國方面不承認自己的責任所在,而是要求對方賠償等,採取了強硬的應對方式。這在這兩次事件中也很相似。
但是兩次事件也存在一些差異。釣魚島衝突發生之時,其背後還有中日主權紛爭這樣複雜的背景。因為稍稍退後一小步,就有可能變成否認自己的領土主權,所以兩國都只能選擇強勢回應。日本採取拘留船長這樣的強硬措施。對此,中國以中斷稀土出口、先後5次召見日本駐華大使、拘留在華日本企業家等超強硬的對抗措施予以回應也是出於這個原因。這導致了持續兩個月左右的嚴重外交矛盾。
釣魚島事件當時,日本政府擔心兩國之間發生誹謗戰,決定不公開衝突場面的視頻。但是結果還是公開了。另外,目前韓國外交部和海警方面表示“已經向中國政府出示了視頻,但是在國內絕不會向一般民眾公開”。
在釣魚島事件發生大約一個月之後,日本海上保安廳所屬的43歲主任駕駛員以《尖閣列島衝突事件的真相》為題,把事故發生當時的視頻通過網絡向大眾公開了。日本媒體們對此進行了大肆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