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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表示,吳淑珍有幫他收集發票,府總務、出納,經手機要費的人員,都是出於他授意經辦。 |
中評社香港9月8日電/“國務機要費”浮報弊案高檢署偵訊陳水扁,使案情的“張力”升到最高點。據了解,陳水扁在應訊時一肩扛起所有責任,坦承對於使用他人發票報帳核銷“國務機要費”係事先知情,同時授意總務、出納人員進行。
吳淑珍也承認替陳水扁找發票。至於吳淑珍是否事先知情,辦案人員不願透露,兩人均經辦案人員告知疑涉犯罪案件,並建議請律師到場。
據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的偵查庭是八月七日下午四時展開,由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進行偵訊,到晚間八時十分結束。偵訊前陳瑞仁檢察官就告知陳水扁,可能涉嫌偽造文書及貪瀆,是否需要請律師在場?陳水扁當場拒絕。
陳水扁應訊當天精神很好,檢察官陳瑞仁擬了近六十個問題進行訊問,陳水扁有問必答。據了解,陳水扁對於“國務機要費”“滔滔不絕”充分陳述,講到有點“渾然忘我”,大部分的應訊都態度平和,但講到台灣、拚外交,則顯得相當激動。
據了解,陳水扁表示,“外交”費用根本不夠用,只好利用機要費進行“外交”任務,這些任務對台灣有重要幫助,但卻不能見光。這些具領費用的人都“有名有姓”,他同時抱怨外界質疑他對機要費的使用,同時表示“以前不是更誇張?”接著,陳水扁主動提供了一份名單及部分領據資料給檢察官。
陳水扁並細數“外交”上的花費相當繁雜,例如邦交國元首訪台,致贈對方夫人的禮品,都是機要費的支出。不過,致贈禮品,“外交部”編有預算,何需“國務機要費”支付?據悉,陳水扁對這個部分僅強調,有些“外交”事務是他的線,錢都直接用到“外交”用途。
陳水扁並主動表示,吳淑珍有幫他收集發票,總務、出納,經手“國務機要費”的人員,都是出於他授意經辦。
辦案人員在八月廿日偵訊吳淑珍。偵訊在下午一時卅分進行,陳瑞仁與檢察事務官比照就訊陳水扁的模式,搭乘官邸的車輛,在官邸一樓的貴賓室偵訊。 據指出,扁嫂秉持以往的直率個性,對於拿發票報機要費表現得很坦然。
吳淑珍說,她知道秘密“外交”需要用錢,而且拿不到單據,機要費卻需要單據核銷,她想幫陳水扁的忙,知道這個情況後,就表示有朋友可以幫忙拿發票,而且進行收集發票。
庭訊間,吳淑珍上過一次廁所,休息時,她向檢察官大吐苦水,抱怨外界對於她借用珠寶一事窮追猛打,實在沒有道理。當時檢察官曾勸她交代珠寶來源,不過,吳淑珍並沒有透露物主是誰。
檢察官在陳水扁夫婦兩次偵訊結束時,都明白表示,對於偵訊中的說詞將進行查證,但是,如果有必要,將可能再次訊問。陳水扁夫婦則表達樂於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