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3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特稿指出,馬英九必須弄清楚一件事:現在對他最大的考驗,絕對不是特別費案會不會被檢方起訴,而是他危機處理的過程,與面對這個風暴的態度。 簡言之,全臺灣民眾看的不只是馬英九會不會被起訴、會不會丟掉黨主席職位、會不會連“總統”都不能選,他們更看一個領袖人物,怎麼面對壓力、解決問題、誠實對人、坦然對事。在陳水扁以詭辯與權術治理臺灣六年後,人民絕不想再重蹈覆轍。
特稿說,這就是當國民黨內“立委”昨天運作要為馬“量身訂做”,讓他即使起訴還可以參選“總統”,馬第一時間曖昧以對,外界會如此吃驚的原因了。很多人看到電視現場實況播出會驚呼:“馬英九怎麼沒有斷然拒絕?他不是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持嗎?”當時,馬滿臉倦容、回答模糊,比“立委”的發想更讓民眾詫異。
第二個“大驚奇”,是馬前晚宣布“讓北高市長選舉成為我個人的清白投票”。什麼時候,相信法治的馬英九,會把理應由司法判斷的個人清白交給民意?這與陳水扁說“我是為台灣,大家要相信我的清白”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第三個“大驚奇”,是馬英九捐出一千五百萬元等同於他任內無需檢據核銷特別費的捐款,但這筆錢北市府說是馬的私人財產,國民黨說是馬的特別費,馬自己也曖昧不明。如果這是特別費沒用完,恐有繳庫問題;就算是私人財產,馬卻放任兩個系統各說各話,難免治絲益棼、無助釐清爭議。
馬英九很守法,對法條錙銖必較,甚至還被反貪腐總指揮施明德罵“法匠”;但他對條文的執著,竟沒讓他對基本法律精神更為注重。公款變私產,本質上就不符立法精神,桃園縣長朱立倫特別費用不完都繳庫,“前司法院秘書長”朱石炎更從不支領、每年繳庫。
然而,馬英九只強調了前半段的“依規定匯入帳戶”部分,卻忽略了後半段“特別費屬公務之用,用不完該年度理應繳庫”的部分。甚至一味強調主計單位未規定剩餘要繳回,“一塊錢賸餘就是貪汙,合理嗎?”這樣的語言似曾相識:陳水扁不也是這麼說:“我努力拼外交,卻被人家說成貪汙,合理嗎?”
當然,“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性質並不相同,陳水扁與馬英九的情節更是大相逕庭,有判斷的人並不會把扁馬混為一談。但是當馬英九為了怕陷入風暴,不斷地在語言、邏輯、論述上越說越“拗”時,會讓人不禁覺得:馬或許比不上扁珍的貪汙情狀,但引爆更多疑點的“功力”卻是不相上下。這對馬英九來說,絕對不是個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