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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宜津提大赦是“個人意見”? |
中評社香港11月23日電/特別費風暴延燒藍綠,民進黨團幹事長葉宜津昨天拋出“大赦”的構想,她建議,希望“立院”可以建請陳水扁大赦所有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
葉宜津昨天上午表示,她同意朝野協商制訂特別法,考慮以落日條款“大赦”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不過,稍晚她則澄清,她原先以為大赦可由“立法院”發動,但當她了解憲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後,才得知大赦乃是屬陳水扁的職權,必須由陳水扁主動發動,“立法院”只有事後的議決權;她認為“立院”應建請陳水扁發動大赦。
她強調,這只是她個人主張,事先並沒有黨團商討,她認為特別費核銷的問題都是源自於制度上的模糊,因此,她可接受重新檢討、改善制度。
據聯合報報道,對於葉宜津提議“大赦”可能有特別費爭議的首長一事,國民黨團書記長蔡錦隆則去電向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贊同,但民進黨內卻是一片反對聲。緊追馬英九特別費問題的“立委”謝欣霓甚至說出氣話:“再也不開馬英九的記者會了!”她說,“現在敵人都快投降了,沒想到我卻被自己人打一槍!開槍的人還是黨團的指揮官之一!”她說,如果黨團幹部不支持,她不會再“打馬”了。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打圓場表示,他是民進黨扁與行政首長機要費制度研議小組召集人,小組都還沒開會,還沒有任何結論,葉宜津的說法當然是“個人意見”。
柯建銘也認為,依照葉宜津的建議,會變成陳水扁赦免陳水扁,但扁怎麼赦免自己?“神經病啊!”他表示,現在談是否要大赦言之過早,與其談大赦,不如談修法方向,以及如何建立一個既靈活又不會讓人犯罪的機制比較重要。
外界質疑葉宜津的提案是為陳水扁解套,她說,她不是為了扁或馬,純粹是為解決目前特別費制度性的問題。
葉宜津說,當現今的核銷流程會導致百分之九十幾的首長、副首長犯罪,這就代表制度有問題,她才建議朝野應思考訂好遊戲規則。
葉宜津強調,她指的“大赦”是針對需要單據報銷的特別費部分,但如果是將一半不必單據的特別費放入私人口袋,可能涉及貪汙的部分,則必須尊重司法偵辦,“法律是法律、制度是制度”,無法大赦;有關馬市府假發票報銷的部分“可以原諒”,但另一半還是不是納入私人口袋,她希望馬英九應誠實面對。
葉宜津說,主計處已經多次表示,“國務機要費”具有一部分特別費的性質,如果要針對核銷流程進行大赦,“國務機要費”當然也適用;如此一來,將可能上演陳水扁赦免陳水扁的狀況,她坦言,這一點,她也是事後被提醒才想到,她認為應該先討論建立完善制度後再大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