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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副主任陳佐洱(左一)昨與港澳記者茶聚,並參加一名女記者的生日會。(文匯報圖) |
中評社香港12月31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昨日公佈《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進一步放寬了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的限制。根據採訪辦法,在未來一年十個月內,港澳媒體未來在內地採訪,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甚至可直接聯繫國防部、總政治部等部門,不必再經由港澳辦轉達。港澳辦表示,有關的規定在京奧結束後,會變得“更加開放”。
據新華社報道,新的採訪辦法將於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2008年10月17日自行廢止。新辦法實施後,港澳記者來往內地採訪將更為自由便捷。港澳記者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奧林匹克身份註冊卡或其他有效證件即可多次入出內地,無需再向中聯辦、港澳辦及記協等相關部門申請報批。
此外,港澳記者採訪器材的入關手續也將更加簡化,且港澳記者日後因採訪報道需要,可以在履行例行報批手續後,臨時進口、設置、使用無線電通信設備。
據介紹,新辦法施行後,港澳記者前往包括新疆和西藏等在內的內地任何省區採訪,都無需再向港澳辦申請,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即可前往。
當涉及軍事等敏感議題採訪時,港澳記者將可以直接向國防部、總政治部等軍隊部門提出採訪要求,不必再經由港澳辦轉達,但這些部門可能會向港澳辦核實確認記者身份。
那麼,北京奧運會結束後,新辦法是否還會繼續執行下去呢?港澳辦副主任陳佐洱表示,相信未來內地的新聞採訪將會更加開放。此間專家分析指出,中國政府不會簡單地延用新的採訪辦法,但會在評估風險之後,在未來制定相關政策時加以參考。
據了解,國務院港澳辦今日在通過新華社向全國正式公佈新辦法的同時,還向各地的相關部門下發了這一新辦法,要求貫徹落實。港澳辦官員向港澳記者表示,新辦法實施後,如果記者遇到任何問題,都隨時歡迎向他們提出。
對於新辦法的出台,港澳駐內地記者今日普遍表示熱烈歡迎,認為新辦法將為港澳記者採訪提供更多自由與便利。但也有記者擔心,新辦法在為港澳記者提供更多自由後,港澳記者未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及“紅線” 的可能性將會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