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6日電/首長特別費案,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安全過關,原來是因為檢察官認為,黃志芳把特別費拿來買面膜,是為了“國家”的“面子”,因此認定用途合法,黃志芳也承認,只要有重要場合,他在前一晚一定會敷面膜,連女“立委”都說,男人愛美也是OK的。
用特別費買面膜,黃志芳說是為了讓自己有好臉色,連“立委”也點頭說OK啦!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表示,“畢竟他是‘外交部長’嘛,要代表‘國家’的顏面嘛,所以一定要光鮮亮麗、容光煥發!”
今日新聞報道,為了男人的面子、“國家”的尊嚴,以前的黃志芳要有一張“好臉色”,現在無官一身輕,黃志芳不敷面膜了,他說,只要跟家人在一起,自然就是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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