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7日電/陳水扁爆出七億元密帳洗錢案,法界人士認為,倘若陳水扁死不認帳,恐怕司法亦將拿他無可奈何。主要的原因是:依現行懲貪法律,尚無“財產來源不明罪”。
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日刊文說,這一筆混帳,應算在國民黨頭上。國民黨的混帳作風是: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上會期制定陽光法案時,卻偏偏不容“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這種混帳的國民黨,豈不是人民公敵?
現在,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惡果已現,陳水扁若因此脫罪,台人應找國民黨來算這筆混帳!
瑞士檢察署的協查通報真是一針見血,要求提供陳水扁的年薪數額,並要求提供陳致中與黃睿靚的職業資訊;明眼人立可看出,這正是開門見山就指向了“財產來源不明罪”。
陳水扁怎麼會有這麼多錢?這是台人的共同疑問。倘若七億元可用一句“選舉經費剩餘”結了案,“國務費”案又用“絕對機密”大打烏賊戰,SOGO案亦有上千萬元禮券不知下落;陳水扁的龐大財產,來源不明,去向不明,這種“國家”多麼可怕?
陳水扁的海外帳戶查出了七億元;無獨有偶,與此同時陳水扁亦檢舉李登輝也曾匯出十億元;此說若真,司法單位應不應也查一下李登輝的薪水數額,及有無“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兩個“總統”,一位民主之父匯出十億,一位台灣之子匯出七億,真正挖到了台灣政治的痛處。
“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利器;四十餘萬月薪的陳水扁,匯出七億元,難道不應交代清楚,或難道能容許他交代不清?國民黨這個偽君子,封殺了“財產來源不明罪”,非但是包庇了陳水扁,也是包庇了天下所有貪官汙吏!
亡羊補牢,從速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民黨應負責向全體台人交代這一筆混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