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7日電/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小社論說,吳淑珍愛錢,不是新聞;她會A(貪瀆)錢,也不是新聞;甚至她的兄長吳景茂,是她A錢的人頭,都不是新聞;然而,所有這些眾所周知的“消息”,始終都還有可信可不信的“傳聞”空間,直到瑞士檢調一封請求協查的公函,才一招直擊核心!
陳水扁子媳的海外帳戶,到底是什麼錢?陳黃的結婚禮金嗎?選舉結餘款嗎?黃父的投資嗎?還是吳淑珍帶進扁家的嫁妝?光是扁家就有多種不同說法。而“調查”局聲稱今年元月就掌握吳景茂海外帳戶的情資,卻在交檢察高層時,人間蒸發半年多。
小社論指出,瑞士檢調這封公函,在送達台灣前,也被駐“外館處”耽誤了一個月;送抵台灣檢調單位後,短短時間中,洗錢疑案當事人陳水扁的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就帶著幼女和保母跑了!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因力霸案潛逃出境的王又曾、東帝士案的陳由豪,偏偏這些人在扁執政八年中,都和扁有密切的獻金往來。
施明德直指二次金改時,就有企業家送給第一家庭廿七億,他相信扁家流出海外的金錢絕不只瑞士曝光的六、七億。不要忘了,迄今同樣還有金改過程中,與扁家金錢往來密切的金控少東因捲入官司,滯留海外,有家難歸。
扁家錢從何而來?為何檢調查案情資可消失、可走漏?這些倒了大楣,賠了獻金又回不了家的企業主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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