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8日電(記者 倪鴻祥)國民黨廉能會點名扁政府任內曾遭“監察院”彈劾的行政官員,包括“政務委員”曾志朗、“國安局長”蔡朝明及“經濟部長”尹啟銘,不適任擔任政務官,黨中央昨日下午出面緩頰,引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員懲戒法,以及監察法等相關條文規定,說明曾志朗等3人都只遭到申誡處分,依法規定,並非不得擔任政務官或公務人員。
黨發言人、文傳會主委李建榮在中常會後,就廉能會點名不適任政務官一事,作出說明。他指出,依法規定,曾志朗、蔡朝明、尹啟銘等三人並非不得擔任政務官或公務人員。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天下午也針對廉能會的建議案,簡短表示,公務員任用、懲戒及監察法等相關法律,都有很清楚的規定,馬政府並未違反任用的規定。
據了解,國民黨今天召開中常會,中常委也認為馬政府用人,沒有不妥的地方;何況曾志朗等三人的處分,都只是申誡,並非撤職;就算是撤職,依法令規定也有一定期間,不致於永不錄用;因此要求馬政府不宜任用,似乎有點無限上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