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陳水扁海外洗錢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在聲押陳水扁心腹陳鎮慧、林德訓獲准後,目前正全力鞏固犯罪構成要件。透過“國務費”落入扁家口袋、企業行賄兩部分,證明匯款海外的洗錢款項,就是不法贓款,且連結吳淑珍等人,犯罪當時是和具有“總統”身分的陳水扁共同犯罪,打破吳淑珍等人,不具公務員就不犯貪瀆罪的框框。
據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近期也將研究結案方式,會就案情明確部分,不排除以追加起訴方式,盡快併案台北地院審理中的“國務費案”。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五日表示,特偵組昨日雖然沒有傳訊及相關辦案行動,但專案人員則是持續整理、釐清相關卷證。對陳水扁自稱,他將是本周聲押對象,陳雲南說,特偵組不便對傳聞有所評論。
專案人員指出,特偵組自上月廿五日,先聲押扁家帳房陳鎮慧後又聲押蔡銘哲、林德訓,加上北檢偵辦南港展覽館弊案,聲押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後,與陳水扁“國務費”、海外洗錢案有關的涉案人就收押了四人。
據了解,特偵組原先偵辦陳水扁所涉的“國務費案”部分,有關只憑領據具領的機密費部分,依新加坡司法互助資料,及查扣到陳鎮慧隨身碟內檔案資料,已查出陳水扁的機密費,經林德訓指示陳鎮慧領出,並依吳淑珍指示存放保險箱,待有需要再提用後,目前的卷證已顯示“國務費”確遭扁家私用,陳鎮慧並自承機密費都聽從吳淑珍指示轉出,且幫忙匯款至吳景茂海外帳戶內。
特偵組清查扁家及相關人頭戶帳戶後,更發現扁家親信蔡銘哲,不但協助扁家在南港展覽館等多項工程中,向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收受上億元賄款,還利用親友,及向郭銓慶借得其胞妹郭淑珍銀行帳戶當人頭,進行相關匯款工作,一年至少存入四億新台幣,再轉匯其他帳戶“洗錢”,總計扁家準備匯款海外的資金和賄款,已超過五億元。不過,這五億元去向,是否和先前被查出的海外七億元,是重疊款項,還是各自不同匯款,特偵組還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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