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6日電/辜成允向檢方坦承,為出售龍潭工業區土地給竹科,他事成之後送了四億元“佣金”。政府出資向企業買地,中間拿錢的“掮客”竟是“總統”,台灣光鮮的民主幕後不堪聞問的事還真嚇人。
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文說,八十六億元的土地買賣,交付了四億佣金,就是百分之五。雖略高於一般行情,但大“總統”居間仲介,企業家受寵若驚都來不及,還能跟他討價還價嗎?何況,對方沒有獅子大開口要求一成佣金,也算盜亦有道了。
“拿錢辦事”變成了行政的行規,這是首度政黨輪替的民主演化成果嗎?再說,什麼時候開始,連地方的土地交易、營建工程的小事,竟然“總統”也都隨時可以插上一手?財團送給陳致中的結婚賀禮,從名表到六百萬的旅支,如果算是企業主動購買通往府邸的“貴賓券”;那麼,辜成允被迫匯出的四億,堪稱是“總統”攔路設障的“買路錢”了。
文章說,郭銓慶轉為汙點證人後,辜成允也主動自白,未來可能有更多企業家出面說明其資金為何會出現在扁家海外帳戶中。不論是賄款、佣金或政治獻金,若非陳水扁拿著“總統”權杖四處指指點點,這些錢會主動流進其海外帳戶嗎?陳水扁如今在看守所高喊“政治迫害”時,他難道忘了自己“以權索錢”的行徑,就是對企業的政治迫害嗎?
水滸綠林好漢有句名言:“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想要從此過,留下買路財。”民主時代,這種事做起來就文明得多,老闆不必親自拿刀動槍,有專人代為接洽,錢也是轉帳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