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為了刺激經濟提振景氣,馬政府繼祭出發放消費券利多後,不排除於年底再送全民一個“聖誕禮物”,提高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和教育學費等四大扣除額,估計會有360萬戶受惠,申報戶將可減少3000元至4萬元不等,而稅損預估約為154億元。此外,“立委”和“行政院”都達成共識,減稅時間將提前至今年適用,明年5月報稅就可減省。
據聯合晚報報道,“立法院”財委會上午審查“所得稅法”第5條之1、第17條、第126條條文修正草案,為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並符合租稅公平,擬提高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和教育學費四大扣除額。朝野“立委”不但一致大力支持,更要求“財政部”將減稅時間提前實施,原本應於98年生效,99年申報,提前讓民眾於明年5月報稅就適用。
大專子女扣除額改以人計
根據“財政部”所提方案,單身標準扣除額從4.6萬元調高至6萬元,而有配偶者標準扣除額則從9.2萬元提高至12 萬元,薪資扣除額則從每人每年7.8萬元提高至10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7.7萬元提高至10萬元,至於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則由“每戶”2萬5000元改為按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之人數“每人”以2萬5000元為限計算。
藍綠“立委”都表支持立場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調高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四大扣除額後,稅失預估為154億元,在可容忍的範圍內,目前“行政院”立場與“立委”一致,達成明年5月報稅可適用的共識。
不過,由於藍綠“立委”對減稅方案的熱烈討論,今日所得稅法修正案議程可能將從一大早討論到下午才會正式拍板定案,到晚報截稿前,“立院”財政委員會尚未正式通過該修正案,但不論藍綠“立委”,都表達大力支持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