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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厚鏵、陳麗敏等與選管會成員合照。澳門日報圖片 |
中評社香港2月4日電/澳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五位成員昨日就職,周五將舉行首次會議討論工作安排。選管會主席朱健表示,鑑於四月廿六日選舉委員會三百位委員人選產生後,還須經過確認及公佈程序,故按實際情況推算,七月份選委會選舉產生新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機會較大。不論特首選舉是否多人參選,選管會都會確保公平競選,候選人有平等機會公開介紹政綱及參選理念。
特首選舉兩階段進行
澳門日報報道,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就職儀式昨日下午四時假政府總部黃廳舉行。選管會主席、終審法院法官朱健,及四位委員: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馬翊、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馮文莊、行政暨公職局長朱偉幹、新聞局長陳致平,逐一向行政長官何厚鏵宣誓並在就職狀上簽署,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何永安見證儀式。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長何超明,負責向特首推薦選管會成員名單的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成員,及公職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亦出席儀式。
朱健就職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選管會其中一項法定職責,就是確保行政長官選舉兩個階段,即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嚴格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進行,將行政長官選舉兩個階段: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及行政長官選舉,將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
選委會名單確認需時
被問及今次選管會的組成跟五年前的選管會都是“原班人馬”,會否駕輕就熟?朱健認為兩次經驗未必完全一致,例如選管會所依據的《行政長官選舉法》,去年就經修改。選管會將借鑑五年前特首選舉的經驗,加上成員之間在其他領域也有合作,相信有助今次的組織工作。
朱健表示,如果按照法律程序簡單推演,六月廿八日確實是選委會選舉產生新一任行政長官的最早日子。不過,在“四·二六”選委會選舉後,選委會名單還須經過核算、確定選舉結果,呈交終審法院核對確認及公佈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可能需要至少一個多星期;因此,他個人認為,待選委會正式組成後,七月份選舉產生行政長官的機會較大。
候選人必獲公平對待
記者追問如果行政長官選舉出現多於一人報名參選的競爭局面,選管會會否安排公開辯論等活動,讓公衆進一步了解各候選人的參選理念及政綱等?朱健認為,不論是一人參選,還是多人競爭,大體的選舉程序都是一致的。他個人認同,不管有多少人參選,候選人都應該公開介紹政綱及參選理念。在五年前的特首選舉中,選管會也組織過這樣的活動。至於會否考慮舉行候選人之間的公開辯論,他表示仍須按照具體情況深入討論。總括而言,選管會必定確保各候選人都獲得公平的對待,並盡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下,組織宣傳活動,讓候選人有平等機會表達理念、闡述政綱,讓選委清晰了解。
選舉法規定,在特首選舉中,選管會須為每位候選人至少舉辦一次邀請全體選委會委員參加的政綱宣講及答問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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