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1日電/面對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各級法院要慎用強制措施,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新華社報道,這對一些企業來說是“暖心”的司法政策,在代表中引發了不同意見。
“我認同法院的這種提法,對企業長遠發展有益,”全國人大代表、石家莊常山紡織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鄒曉珊說,“法院審慎是從大局出發做出的決定。”
“金融危機下,如果法院頻繁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生產,是雪上加霜,最好還是採用調解的方式,給企業一些緩衝時間。當然,前提是不違背法律。”她說。
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10日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出,法院為確保國家應對金融危機衝擊所採取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及時出臺關於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經濟平穩較快增長髮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規定。並提出,各級法院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困難企業渡過難關。
另一些代表對此持不同意見。“我認為不能過度強調對涉訴企業‘慎用’強制措施,否則有違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彭雪峰對記者說,“法律是整體經濟關係的平衡器,司法機關應該始終保持中立、冷靜,即使在特殊時期,司法機關制定司法政策也不能擅自突破法律原則。”
“對被申請執行的困難企業來說,‘慎用’強制執行能暫時緩解訴訟帶來的經營壓力。但同時卻也容易導致忽視債權企業的合法權益,可能給亟待通過合法執行程式獲得救濟的債權企業造成損失。”他說,“從長遠來看,這將影響正常的、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此前,廣東省有關部門對外公佈幫助企業解困促進企業發展的“十條意見”,其中規定,查辦企業經營管理者和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案件,檢察機關要及時與主管部門或企業領導溝通,慎重選擇辦案時機。
對此,彭雪峰表示,這並非解決當前各種糾紛的良策。他說,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經濟的長遠發展尤其需要完善的司法保障,司法機關絕不能“感情用事”。
觀察家認為,在具有中國特色民主政治的兩會上,出現這樣的不同聲音,是非常正常的。這種情況近年來越來越多了。
在今年的兩會上,圍繞一些“敏感”話題,代表委員一抒己見,坦誠發言。這些爭論有助於使有關方案更加完善。
比如,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陶然居餐飲集團董事長嚴琦提交了“關於恢復五一黃金周”的提案,以刺激消費、拉動內需。結果,會上有人贊成,也有不少人表示強烈反對。
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發改委主任李妙娟對中央預安排的債券規模表達了不同意見,“遠遠滿足不了,大概最多是十分之一,我們覺得跟廣東的要求差得非常的遠。”
幾天前,新食品安全法獲高票通過,規定明星代言食品若出現安全問題,需負 “連帶責任”。3月5日下午的政協文藝界小組討論上,電影導演馮小剛委員認為“對演員不太公平”,他說,“如果演員負連帶責任,那麼質檢部門、播放廣告的媒體呢?”但一旁的尹力委員馬上反駁馮小剛:“新法已定,不可能十全十美。既然已獲通過,任何人都必須執行。”
廣東東莞等一些地區先後採取了發放消費券的辦法來刺激和鼓勵民眾消費,這一做法也引起了代表委員的不同看法。有人認為,這只是一種短期“治標”行為,不具有長期持續操作的可能性。
“今年兩會,之所以‘爭論’成為亮點,一個重要原因是今年中國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十分繁重,國家將陸續推出許多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改革,比如教育、醫療、社保等,牽一髮而動全身,‘怎麼改’當然是爭論的焦點。”重慶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縣委書記盛婭農代表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