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9日電/“總統府”前會計陳鎮慧八日指出,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一家人在“法樂琪餐廳”過母親節,也打算報機要費的帳,因府會計處認為不符規定,反對核銷才撤回。
中國時報報道,“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院傳喚前“總統辦公室”前後任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進行對質。馬林律師採取焦土詰問,提問“馬永成、林德訓辦公室在幾樓”等無關痛養問題,審判長看不下去,要求律師直接進入主題詰問,七小時庭訊,沒有火花和激情,只有冗長對話。
律師的問題有時未切中要害,諸如陳鎮慧為什麼要幫吳淑珍到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整理錢,不但檢察官認為無關馬林起訴案情,頻提異議,陳鎮慧更大聲回應:“這應該要去問吳淑珍。”
陳鎮慧在冗長詰問中,倒是說出她保管的“國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款項,以“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名義領出後,每月剩餘款項,並未依規定繳回。“總統府”會計處為此才制訂“審核支出報告單”、“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
陳鎮慧說,會計處有規定她就配合,會計處曾認定陳水扁一家在“法樂琪餐廳”過母親節,不符規定,反對核銷“國務費”,她就只能抽回該單據。還有會計處,有次也曾要求宴客核銷單據,須註明宴客對象,“主任林德訓就加註宴客不便說明”。
李勝琛在詰問陳鎮慧有兩筆報銷的電腦帳和向“總統府”會計處核銷的帳有重覆,陳鎮慧解釋,“這兩筆是林主任交辦的,我有註明,帳就不會重覆,等錢領出來,再送回去給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