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7日電/陳水扁16日在法庭上表示,他已經被關到軟腳,現在筆錄越來越多,獨居房內都已經放不下了。陳水扁懇求法官除依法審理外,能再次慎重審酌讓他交保,停止羈押。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案,16日由陳水扁與扁家友人蔡銘哲、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對質,釐清龍潭案佣金及決策過程有無涉及貪瀆。庭訊自上午9時30分進行到晚間近10時,扣除中間休息,庭訊時間長達約11小時。
陳水扁在庭訊尾聲的被告意見表示時指出,隨案件持續審理,筆錄也越來越多,現在看守所獨居房內筆錄都已經放不下了,況且前天太晚回去,只能以小燈看卷,完全沒有辦法與公訴檢察官能有對等、公平的訴訟機會。
他說,“要關我、給我教訓,都認了,好好人把我關到軟腳,難道有一天要我爬來或用擔架抬來嗎?”。
陳水扁還舉美國司法部長撤銷一件指控前共和黨參議員涉嫌貪瀆案,因為偵辦的檢方在處理過程中,被證明蓄意隱匿證據的例子,他說,不敢期待台灣的司法像美國司法那麼有擔當與負責,但是他懇求法官能夠依法審理與判決。
由於陳水扁委任律師有意捨棄傳喚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對質,因此審判長蔡守訓將原定23日上午傳喚馮瑞麟的庭期取消,改為李界木的準備程序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