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18日電/台北地院審理“國務費案”,上午傳喚“總統府會計處科長”藍梅玲出庭,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對質。馬永成一度質疑藍梅玲證詞造假,引發藍梅玲的不滿。
中央社報導,馬永成在詰問藍梅玲時,認為她日前的供述與今天的說法不相符,並質疑她與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回答問題時,都出現時間錯置的問題,馬永成質疑他們的證詞可能集體造假。
馬永成的說法立刻引起藍梅玲的不滿,表示雖然上次出庭作證後,曾和幾位同仁討論過案情,但供述內容絕對沒有造假。
馬永成還要求藍梅玲將與討論案情的人名字說出,並要求她說出討論的相關案情內容,不過藍梅玲都以這是她私人的事情,即使和同事討論過,但在法庭內的供述絕對屬實,加上媒體會把名字曝光,恐怕會傷害同事,不願意說出她與誰談論相關案情。後來檢方認為相關問題與待證事項無關,因而聲明異議成功,藍梅玲也就不需要再繼續回答相關問題。
藍梅玲接受受命法官徐千惠訊問時表示,“國務費”雖然具有特別費的性質,但須因公使用,不可做為私用,包括“總統”以及相關家人的日常居家飲食、婚禮、內衣褲、女性衛生用品等使用上都不能核銷,而且也看不出有機密的內容,加上“國務費”是公務預算,會計處只是書面審查,核章人員必須負真實責任。
藍梅玲指出,過去“國務費”核銷的書面內容並不齊全,會計處曾經希望“總統辦公室”加強說明,後來和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聯繫,陳鎮慧都說會向“總統辦公室主任”報告,不過,最後都沒有下文,雖然會計處還曾經進一步向“總統辦公室”說明,但“總統辦公室”沒有任何改進。 |